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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报 2020年01月13日 星期一

火车站不能成为控烟盲区

■赵 强 《 中国城市报 》( 2020年01月13日   第 02 版)

  近日,河南省郑州东站设吸烟室被法院一审判决“不违法”一事,引发舆论关注。目前,原告已就此提起上诉,而郑州东站也表示“会积极应诉”。

  原告是北京一名律师,他起诉郑州东站,要求取消其设置在四楼商业区的四处吸烟室。他认为,郑州东站未提供相应的、保障旅客人身健康安全的服务,设置吸烟室做法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而被告郑州东站则依据《关于在公共交通工具及其等候室禁止吸烟的规定》等法规指出,“在位于非旅客主要通道的大厅四角位置设置吸烟室”是履行作为承运人的从合同义务。

  控辩双方各执一词,他们所依据的这两个规章在出台时,我国的控烟形势还没有发展到如今这样的严峻局面。法院的判决似乎于法有据,然而,正如某些论者所言,当初车站建设时专辟吸烟室是基于对公众健康的考量,如今舆论呼吁取消吸烟室,同样要出于对健康权益的关照。

  放眼全国,还有多少类似郑州东站这样的吸烟室在威胁一般公众的人身健康呢?目前,包括北京、上海、深圳等在内的20多个城市,都已纷纷出台公共场所禁烟的地方性法规。同时,无烟城市立法正在提速升级。

  虽然吸烟是个人之事,但是它早已危及到公众安全,是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眼下,全国性的控烟条例虽然没有实施发布,但从立法趋势上看,在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是大势所趋。

  笔者认为,无烟城市不应有任何的特区,火车站也不是控烟的法外之地。虽然有关部门多年来一直允许火车站设立吸烟室,但这不等于此规定是铁定的法则。一方面,有关部门设立吸烟室的规定亟需修订;另一方面,无论是铁路,还是民航、地铁这样重要的城市交通枢纽,都应当全天候、全方位地控烟,不能有任何的网开一面和控烟死角。否则,来之不易的控烟局面就会大打折扣。

  目前,我国各个城市对控烟的要求也不尽相同,单就对火车站的控烟力度也不一样。比如,上海市三大火车站的吸烟室早在2016年10月就被全部撤除,修正后的《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明确规定,机场等交通枢纽的室内区域实现全面禁烟。虽然《郑州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条例》规定,火车站可以设立吸烟室,但是地方条例的法律效力不能高于国家法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

  当前,这一场围绕火车站设立吸烟室是否合法的诉讼还没有划上句号。但是,诉讼辩论促使了有关部门和公众认真思考控烟的走势,在此意义上,这一场官司或许是一次城市全面控烟的加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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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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