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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报 2020年01月06日 星期一

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新规出台,金字招牌不再终身制

■中国城市报记者 张亚欣 《 中国城市报 》( 2020年01月06日   第 22 版)

  去年8月,山西乔家大院景区摘牌风波对旅游景区的管理产生了一系列连锁反应,相关规定也随之而来。

  日前,文化和旅游部印发了《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通过规范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认定和管理,促进旅游度假区不断丰富度假休闲产品供给,提高服务和管理质量,持续提升建设发展水平和品牌影响力,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度假休闲旅游需求。

  在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申报方面,《办法》规定,除需满足“符合国家标准《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及相关细则要求”外,还从游客角度出发要求具备“旅游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健全、游客综合满意度较高、在全国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等条件。

  在认定程序上,不设创建环节,以是否达到标准和细则要求为依据,按照“材料审核—基础评价—现场检查—审议—公示—公告”的程序组织,其中现场检查以暗访的形式进行。

  值得关注的是,《办法》宣布建立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采取重点复核与随机抽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社会调查与游客意见反馈相结合等方式进行管理和复核,原则上每3年进行1次全面复核。

  对旅游公共信息服务体系不健全、发生旅游安全责任事故、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等情形给予通报批评或者取消等级处理;受到通报批评处理的,应当及时认真整改,整改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受到取消等级处理的,自取消等级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记者了解到,2015年11月,国家旅游局公布了首批17家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标志着我国旅游度假区建设由先批后建的开发区管理模式,转型为先建后评的标准化管理模式。随后,经三次授牌,截至目前,全国旅游度假产品发展已形成以30家国家级度假区为引领、453家省级度假区为支撑的发展新格局。

  当前,我国旅游业正由单一观光型向观光和度假休闲并重的复合型转变。推动旅游度假区发展,对优化旅游产品结构、促进旅游业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文化和旅游部将开展新一批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认定,并发布统一的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标识、标牌,促进旅游度假区提质、扩容、升级,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旅游消费升级的新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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