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最近,认证信息为乐团主唱的“@眸冷骨累的王马丁”发表的一番言论,引发微博网友关注。
他说,上大学时看到图书馆里的竖排版旧书,就统统借来不还,直接按图书馆规定赔偿。面对质疑,他还振振有词地写下长篇回应:“18年前每本书我都付了钱买下来了,是付过钱的,办过手续,拿到赔偿回单的。”此番言论引发了网友的热议和批评。
@与归:在据为己有的前提下赔偿,只能说是钻了图书馆制度的漏洞,绝不是遵守了什么契约精神。相反,这恰恰是在用不诚信的态度和行为破坏着契约精神。要知道,契约精神的本质就是诚信。
@王钟的:现代社会一些人学会了用规则维护权益,也有人学会了用一套貌似冠冕堂皇的话语讨价还价,甚至学会了钻制度的漏洞逃避责任,但可能还没有完全学会“体面”二字。借书不还还有理,对现代文明来说就是一段尴尬的亵渎。
@贩履织席卖锦去:图书馆还有一个漏洞——借书年限。有的人依靠着职业便利和年资一借一辈子,也是非常奇葩。应该规定一下同本书个人最长持有时间总和以及再借的间隔时限。
@陈琰泽:社会公序良俗,是基于每一位社会成员对于规则的遵守和重视。薅羊毛、耍小聪明,以一己之私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实际上是“以耻为荣”的利己主义,是病该治。
@韩子荣:“眸冷骨累的王马丁”的行为对于不小心把书弄丢的学生来说,无疑是一种误伤。
@中国青年报:权利和责任的彼此制约,是世俗的,也是对不体面的提防。然而,美好社会的预设,也应当建立在对体面的自觉遵循基础之上。让精致利己者占便宜,也许是实现文明的过程,但远远不是文明的终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