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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报 2019年11月04日 星期一

车内进食、手机外放上了“黑名单”

地铁新规 为文明出行“导航”

■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 鲁 畅 丁 静 《 中国城市报 》( 2019年11月04日   第 13 版)

  日前,交通运输部印发《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将于2020年4月1日起施行。《办法》在规范乘客行为方面明确了“车门或站台门关闭后扒门”等影响运营安全的10类禁止性行为及“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等影响运营秩序的7类约束性行为,引来网民纷纷“点赞”。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成认为,轨道交通客流集中、空间封闭,其安全和秩序需要通过立法规范。《办法》把经常发生的、带有不良社会风气的行为作为规范焦点,将此前的道德约束变为法律约束,对规范和引导乘客文明乘车出行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办法》还明确了客运组织、服务等规范性要求,有利于提高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质量,提升广大乘客出行满意度。”王成说。

  统一规范标准出台避免“要求不一”“尺度不一”

  根据交通运输部发布的信息,截至2018年底,我国内地(不含港澳台地区)共有24个省份的35个城市开通运营轨道交通,运营线路171条,运营里程5295公里,2018年城市轨道交通客运量约212.8亿人次。

  记者注意到,随着城市轨道交通的快速发展和客流量的大幅增加,运营过程中也不断暴露出许多新问题,文明乘车越来越受到关注。近年来,北京、上海、深圳、南京等多个城市陆续出台地方性法规,对乘客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

  例如,北京市于2019年5月出台了新版《北京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明令禁止大声喧哗或者弹奏乐器、外放音乐等,明确不得在列车车厢内进食(婴儿、病人除外)。据介绍,对不文明乘车行为劝阻制止不听的,地铁运营单位有权拒绝提供乘车服务,并报告公安和交通执法部门,交通执法部门将其记录个人信用不良信息,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武汉也将“言谈轻声语,手机莫扰人”写入新版《武汉地铁文明公约》。

  但同时,各地规定存在不一致的情况,容易让乘客无所适从,还需形成文明共识。例如,广州出台的地方性规定就没有涉及“地铁内使用电子设备不得外放声音”,广州出台的《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坐守则》则没有对骑平衡车、电动车乘车行为进行约束。

  王成认为,无论从提高轨道交通服务质量的角度,还是基于增强乘客文明出行意识的考量,都需要出台统一的“顶层设计”,对于乘客行为加以规范,倡导文明乘车。此次公布的《办法》,明确了影响运营安全的10类禁止性行为,以及影响秩序的7类约束性行为,将对常见的不文明乘车行为进行规范治理。

  营造地铁文明

  既要“管”又要“引”

  受访人士认为,明年4月《办法》正式实施后,如何落实是关键。相关部门要开展执法督查,及时发布相关的处罚结果,督促乘客自觉遵照执行;同时,还需对乘客正确引导和温馨提示,不断提升提高市民自我约束能力。

  王成表示,目前,《办法》中虽然对影响安全和秩序的行为以“禁止”和“不得”进行明确,但并没有明确乘客违反相关规定后的法律后果,因此需要与相关法律规定结合起来,依法对违规人员进行处罚,提升法律震慑力。同时,还要加强对于乘客文明出行的引导。“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和主管部门要通过多渠道、多形式进行宣传,让《办法》中的规定内容深入人心。”王成说,对于乘客的违法行为,运营企业工作人员要及时介入进行劝阻,提高保全证据意识,在无法快速制止的情况下及时向相关执法部门报告。

  一位北京地铁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实工作中,遇到在地铁吃东西、推销等行为,都会第一时间上去劝阻,大部分人听到劝阻后能够有所收敛。但毕竟地铁人流量非常大,有些不文明行为很难及时发现。

  “《办法》的发布,是对每一个人的一次文明提醒。”网民田凯说,在人流量较大的地方的表现更能体现出一个人的文明素养,也能反映出一座城市的文明水平。每个人都应该从我做起,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一起营造整洁清新的地铁乘车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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