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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报 2019年10月14日 星期一

六十不过寿、葬礼不戴孝?基层文明治理不可激进

《 中国城市报 》( 2019年10月14日   第 02 版)

  背景:近日,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大邓乡赤邓村的一则公告引发网友热议。公告显示,今年10月1日起,该村不允许过满月、六十岁生日、搬家等宴请,葬礼不准披麻戴孝、不准进行祭奠活动等。凡有以上情况,全体村民不准前去参加,否则,道德银行的星级积分给予降级,贫困生、转学、上户等手续不予办理。

  上述公告中,以行政职能威胁村民的内容触动网友的神经,引发热议。有人称,一切从简可以理解,但不准披麻戴孝、不准进行祭奠活动,就说不过去了。

  目前,襄汾县文明办已联合大邓乡政府对赤邓村的移风易俗活动进行指导,并停止执行该公告,将对公告内容进行规范和完善,在乡政府进行合理性、合法性审查,并对县文明办反馈后,再进行公布。

  @梁晨:现在农村一些地方婚丧嫁娶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的现象的确特别严重,有的地方更是封建迷信抬头,恶俗陋习回潮,也的确需要进一步治理和改善。赤邓村的做法虽然有些过激,但是他们不断尝试和试错,还施行了一些非常有效的促进乡村文明建设的做法,我觉得还是需要鼓励的。

  @谢燕清:丧葬、宴请等民俗并非表面看上去那样粗俗、吵闹,它们背后有着一些基本的价值观和功能。倡导移风易俗也需要保存民俗背后正面的价值观和功能。事实上,随着中国城市化的发展,大量传统习俗正在迅速消失。

  @叶泉:村里的公告属于村规民约,根据我国村委会组织法第二十七条“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事实上,村委会不仅是管得太宽了,而且还涉嫌违法。

  @苗苗:村委会的做法未免有些急于求成,改善整个乡村的精神面貌是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的,要让文明春风化雨似地渗透在每一位村民的心里,而非对部分习俗明令禁止,一棒子打死。村委会可以和村民协商、沟通,找到既可以满足村民们需要,又可避免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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