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条名为《衡阳市女子看守所所长夫妇残暴打人,致人当场昏迷》的视频引发广大网民关注和热议。
根据视频显示,7月15日21时21分,一名身穿白色横条衣服的男子多次对另一名身穿黑衣的男子进行殴打,直至其倒地不起。而视频解说称,该名被打黑衣男子贺某在湖南省衡阳市华新开发区大不同酒店吃完饭后在路边候车时,被衡阳市公安局石鼓分局黄沙湾派出所副所长张某及其妻——市女子看守所所长龚某殴打致昏迷。
然而时隔不久,网上又流出一段截取视频。该段视频的解说称,事发当天21时19分,龚某与另一名女性及两个孩子从大不同酒店出来后径直走到黑衣男子面前,龚某与黑衣男子交流片刻后,黑衣男子突然猛起一脚将龚某踢飞。龚某在同伴的帮助下站起来再次上前理论,结果反遭黑衣男子的持续殴打。随后便出现了第一段网传视频中黑衣男子被打的一幕。
日前,记者就此事展开调查。
贺某涉嫌猥亵女童
并殴打童妈、老师
一位该事件知情者向记者透露,事发当晚,张某夫妇与好友唐某两家各带小孩(一男一女,均为7岁)与孩子老师在华新开发区大不同酒店二楼包厢吃饭。期间,两个孩子去到卫生间外的洗漱台清洗弄脏的餐具。
此时,喝醉酒的贺某走出卫生间,在洗手的过程中用手接水往两个小孩脸上洒,女孩因害怕跑进女卫生间。贺某随后追进去,并在女卫生间强行亲吻小女孩,小女孩受到惊吓后拼命挣脱逃走。
几分钟后,龚某得知情况,与老师带两名孩子下楼找贺某理论。龚某质问贺某为何强行亲吻陌生女童的脸。但贺某不予理会,并一脚将毫无防备的龚某踹倒在地,又将前来制止的老师打倒。
双方纠缠过程中,贺某的朋友彭某过来劝架。几分钟后,接到老师求助的张某匆忙下楼赶到现场,他先从背后击打彭某头部,随后找到贺某,制止并将其打倒在地。然后张某对倒地的贺某进行踢踹,直至其不再反抗。
网传视频剪辑与解说
有误导公众之嫌
中国传媒大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表示,第一段视频的流传、剪辑与解说都不太合适。“特别是解说,融入了过多的主观意识,属于一种误导公众的行为,可能影响对行为人的处理结果。”
北京广衡律师事务所律师贾建军认为,贺某对孩子的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是挑起冲突的首要责任人,应该给予相应的处罚。“从视频中看,贺某殴打龚某及其朋友的行为,比较严重、恶劣。对于这种行为,被害人经过伤情鉴定后,可以依据伤情鉴定结果决定是追究其刑事责任还是对其进行治安处罚。”
关于张某殴打他人的行为,贾建军认为应从两方面看:虽然张某的工作身份是警务人员,但同时张某也是龚某的丈夫,所以在面对其妻子遭受暴力侵害时,张某有保护、制止、反击的义务,且当时他处于非工作时间。
“刚开始,张某制止对方施暴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范围。但当其将贺某打倒在地时又上去进行踢踹,这个行为应属不冷静、防卫过当。对于张某防卫过当应承担的责任,应该结合贺某的伤情、事件的起因、受害人的过错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后进行处理。”贾建军说。
衡阳警方已对
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
7月25日晚,衡阳市警方发布消息称,在华兴派出所前期调查的基础上,由衡阳市委政法委、市纪委监委、市公安局组成联合调查组,通过调取视频监控资料和调查走访,查明了“7·15”事件真相。根据调查情况和联合调查组的意见,相关部门对“7·15”相关责任人员分别依法依规作出了处理。
贺某酒后失态,行为不当、殴打他人,是整个事件的起因。华兴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第二款第(三)项之规定,对贺某处以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1000元。
张某得知妻子龚某被打,对贺某进行制止,但在贺某倒地后再次脚踢贺某,属于制止过当。张某此前已经通过组织程序被列为石鼓公安分局拟任副科实职干部考察对象并公示,事件发生后,石鼓公安分局已取消其提拔资格;7月21日,衡阳市公安局决定对张某停职30天;7月24日,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45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张某政务警告处分。
对误打劝架人彭某一事,张某、龚某夫妇主动向彭某赔礼道歉,得到了彭某的谅解。
对此次事件中的其他有关责任人员,相关部门也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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