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日前,一段“过户逝者号码需双方本人到场”的视频在网上引发关注。
今年3月,黄先生的哥哥去世,因家中大小业务包括自己的低保都预存着哥哥的手机号,他带着哥哥的死亡证明去移动营业厅办理号码过户,却被工作人员以“需双方本人到场”“死亡证明过不了户”为由连续三次拒绝。
黄先生一气之下,录下视频,很快此事就在网上炸了锅。
7月23日,江苏移动南京分公司就此作出回应,称营业员解释不清导致客户误解,并强调在原户主已经亡故的情况下,家属如果需要办理过户,需持亲属关系证明及相应公证文件,以证明是唯一继承人或已经获得其他继承人授权。
@苍天:其实不给办也是情有可原的,因为确实当事人出具的证明少了几项。但是人家都已经说明本人已经去世了,工作人员若还要反复强调双方本人到场,就是有些不近人情了。
@汪汪_82:营业厅有操作规定,黄先生的情况应该超出了营业员的工作权限,但她这么回答确实欠妥。营业员其实可以帮客户提交一份服务工单到自己的上级,让上级想办法处理这种特殊情况,也不至于会有这样的冲突。
@Hannah:光看视频,很容易觉得营业厅人员办事僵化,提出奇葩要求,强人所难。不过,现在的手机号早已不单单是一串数字,背后关联着众多个人信息、业务、资源和财富。过户有风险,操作需谨慎,否则出现法律纠纷,工作人员也背不起这锅。
@烦烦要努力:“本人到场”是正规过户流程。而人去世了则要走继承流程。黄先生的视频中,他自己陈述的部分过多,营业厅办事员的话只有一小部分,也许并非事实的全貌。
@肖正阳Joey:移动公司都已经表示,这个号码只要交费,就可以继续使用,但是无法过户到他弟弟名下,因为手机号码对我们来说只有使用权,所有权还是归通信公司,不是私人财产,因此无法继承和赠予。
@中文开封菜:电话号码不能算财产吧。不是财产又如何继承?如果可以作为财产继承,首先应该按照继承方面的法律,所有有权继承者去公证处公证,先出法律方面的证明,然后再去移动公司办理过户手续。
@慧世基金:我国民法总则为网络虚拟财产保护预留了空间,但至今尚未有具体的法律规定。码号资源属国家所有,机主仅享有使用权,对于手机账号等网络账号的转让、继承或离婚财产分割,亟需出台专门法律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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