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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报 2019年06月17日 星期一

高空玻璃景观成“网红”,游客安全谁守护

■中国城市报记者 张亚欣 《 中国城市报 》( 2019年06月17日   第 14 版)

  风靡全国的玻璃滑道被爆出伤亡事故,引发多方关注。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平南县安怀镇佛子岭旅游景区内有7名游客在玻璃滑道游玩过程中出现事故,导致该7名游客下滑过程中冲出滑道,多人受伤,其中1名游客经抢救无效后死亡。

  险象环生的玻璃滑道是否应该被叫停?

  惊险刺激是真,隐患重重也不假

  如今,历史遗迹、名山大川似乎越来越难以满足广大游客的猎奇心理,因此,很多景区不惜斥巨资兴建玻璃栈道、玻璃观景平台等,有些甚至已经成为当地景区的网红“打卡地”。

  站在海拔百余米,乃至上千米的地方,低头便是百丈深渊,脚下的一切都清晰可见,仿若悬空行走在高空之中……

  “没错,玩得就是心跳!像玻璃栈道、高空索道等这种项目就特别对我胃口,只要遇到,我一定会去挑战一下。”“00后”小姚告诉记者,他身边的同学也同样喜欢体验这些惊险、刺激的项目。

  不可否认,这些另辟蹊径的举措的确为当地景区带来了客观的经济收益。以北京市平谷区京东石林峡景区为例,该景区自建成415平米玻璃观景台后,客流量从全年不到10万人次增加至70万人次。

  不过,紧张、刺激的危险项目在给游客带来新鲜体验并让旅游景区获利的同时,保障游客的人身安全仍应放在首位。

  记者通过梳理发现,事实上,不少玻璃栈道项目频频引发安全问题,甚至伤亡事故也早有先例。如2015年,河南省云台山玻璃栈道开放运营不久,部分玻璃就出现裂纹;2016年,河南一景区被爆出游客从破裂的玻璃滑道上坠落事故;2017年,多名游客在湖北省木兰胜天景区自山顶沿玻璃栈道下滑游玩的过程中发生事故,酿成一死三轻伤的惨剧……

  缺乏统一安全标准且监管责任模糊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国关于玻璃栈道等高空玻璃景观不仅缺少法律法规层面的、统一的安全标准,政府专项监管责任也较为模糊,各地政府部门对此项目的态度也不一样。

  早在2017年,北京市旅游委主任宋宇就曾公开表示,在玻璃栈道等这类景区安全管理措施还没有出台之前,相关企业要停止建设这类旅游设施,而已经建有玻璃栈道这类高空玻璃景观项目的景区,要严格安全管理责任,制定相应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行业安全管理。

  2018年7月,广西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印发了《自治区旅游行业安全与应急管理责任清单》以及《自治区旅游高风险项目管理提示制度》。文件强调,针对建有玻璃栈道等高风险项目的景区,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建设、谁运营,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开展技术检测和风险评估,保证安全运营。

  同年8月,河北省住建厅会同省质监局、省旅发委、省安监局组织编制的《景区人行玻璃悬索桥与玻璃栈道技术标准》开始实施,其中对景区人行玻璃悬索桥与玻璃栈道建设材料、设计、施工、验收、检测与评定以及运营安全管理等均提出了明确标准规范。值得一提的是,这是目前为止,国内第一部专门规范景区人行玻璃悬索桥与玻璃栈道建设与管理的技术标准。

  安全是旅游项目的生命线

  据统计,近3年来,国内投入运营的玻璃栈道已多达250余条。有业内人士指出,在标准尚未统一、缺乏监管的当下,针对如此高频率发生伤亡事件的体验类项目应当及时叫停。

  “玻璃栈道、滑道、悬索桥作为体验项目确实吸引了不少游客的关注和喜欢,越是受欢迎的项目越需要注重安全保障。可以说,安全是旅游项目的生命线。”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首都文化和旅游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厉新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随着大众旅游时代的到来,旅游需求持续高涨,需要更加重视旅游安全,编制旅游安全的保障体系。

  厉新建认为,高风险项目不是不可以开发,但需要注重抓好运营前的专业审核、运营中的日常监测和维护,加强此类项目专门管理和服务人员的专业培训,同时要做好紧急状况的相关预案。从监管的角度看,需要清晰划分监管职责,严格执行监管规定,设施必须经专业测试与检查合格后才能允许运营,最大限度保障游客安全。

  在北京市法学会旅游法学研究会会长杨富斌看来,应将玻璃栈道等高空玻璃景观纳入国家监管范畴并出台相关规范,同时要明确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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