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3月27日,北京市消协对外公布大数据“杀熟”问题的调查结果显示:88.32%的被调查者认为大数据“杀熟”现象很普遍,过半被调查者表示有过被大数据“杀熟”的经历。北京市消协就此提出,为了引导和督促互联网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合理合法运用大数据技术,避免过度和非法使用消费者的个人信息,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影响互联网经济健康稳定发展,建议尽快健全法律法规,建立相应的大数据网上监管平台。
@卖铁小王子:一些软件订房页面被浏览多了,相关酒店房价就自动上涨,清除浏览记录后竟发现原本显示的价格下调了不少。这是精准加价啊,一般不对比很少能发现被“杀熟”。
@朱先生kny:不少企业均否认其存在大数据“杀熟”问题,政府监管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严惩通过大数据“杀熟”损害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的行为,建立诚信激励和失信黑名单制度,限制企业利用大数据“杀熟”的行为。
@钱皓:由于经营者通常以商品型号或配置不同以及享受套餐优惠不同、时间点不同等理由进行自辩,同时又不对外公布具体算法、规则和数据,所以消费者遇到类似问题后,维权举证往往非常困难。
@王海:利用大数据杀熟属于欺诈行为,涉嫌价格欺诈和歧视,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应退一赔三,起步价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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