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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报 2019年03月18日 星期一

滕宝贵:建议民营企业特种作业人员享受与国有、集体企业同等退休条件

■中国城市报记者 王 楠 朱民原 《 中国城市报 》( 2019年03月18日   第 10 版)

  农民工是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其中,在民营企业中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特殊工种的农民工,也占有一定的比例。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迪特高强度螺栓有限公司车间主任滕宝贵提出了关于明确民营企业特种作业人员享受与国有、集体企业同等退休条件的建议,呼吁社会关注民营企业一线特种作业人员。

  今年43岁的滕宝贵来自四川自贡,1998年入职浙江迪特高强度螺栓有限公司热处理车间工作。凭着对机械行业的无限热爱和执着,他从一名学徒工做起,成长为一名具有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一线生产管理者。

  “作为一名一线产业工人,我每天都在车间与机器打交道。身边的工友包括电工、电焊工、起重工等,不少已经超过55周岁,但由于岗位人手紧缺等原因,他们还依然奋斗在一线。”滕宝贵说,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在国有、集体企业中,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特殊工种人员,累计社保缴费满15年,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可提早退休。

  滕宝贵认为,同样是特殊工种操作人员,但是民营企业的员工却无法享受与国有、集体企业员工同等待遇。这样会导致很多问题:许多民营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超过55周岁仍然工作在一线,在操作过程中其人身安全存在重大隐患;据不完全调查统计,即将退休的员工,都为自身的安全忧心忡忡,心理和精神压力比较大;部分民营企业会从单位效益和安全等因素考虑,不再招聘或续聘年纪较大的特殊工种人员,导致这部分群体出现失业或无业的状态。

  为此,滕宝贵建议开展对特殊作业人员退休事项进行专项调研,并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或相应政策,使得民营企业从事特殊作业的人员享受与国有、集体企业同等的退休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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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宝贵:建议民营企业特种作业人员享受与国有、集体企业同等退休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