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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报 2019年02月18日 星期一

呼市城管正月初七撕春联 致歉称管理水平待提高

■李爱平 《 中国城市报 》( 2019年02月18日   第 06 版)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城管过年“禁止”在主干道建筑物外立面贴春联与正月初七撕春联一事,连日来经媒体报道,已成为整个春节期间的“热门话题”。

  日前,该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通过官方微博致歉,表示“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未能及时与商户进行沟通,且工作方式和处理方法简单,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城管队员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呼和浩特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在其官方微博发布的情况说明中回溯了整个事件:2月11日(农历正月初七)上午,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城管执法局五中队执法队员在例行工作巡查中,发现辖区乌兰察布路沿街有多家商业店铺春联出现较明显的破损,有些春联已经散落在地。由于部分商户还在过节尚未开门,城管队员随即按照“门前三包”制度规定将这些破损的春联进行了清理。

  对于此事件,采访中,多数市民表示,从春节前至现在,围绕一幅小小的春联可以看出城管执法队员在执法中存在“矫枉过正”之嫌。

  当地市民赵伟对记者表示,“即便城管此举是为了呼和浩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所做的工作,但也不能忽略中国最重要的过年贴春联的民俗习惯。”

  也有部分市民认为,之前呼和浩特城管禁止在主干道建筑物外立面上张贴春联,有一定合理性。

  当地市民王强说:“充满民俗风味的春联与已经整改过的街道确实会有不协调之感,呼和浩特城管随后对网民发布的规范春联张贴有一定积极意义。但后面出现的正月初七撕春联就有点画蛇添足了。”

  网民“杜同学”则表示,具体到城管撕春联一事,单从目的出发是不是还有更好办法能够兼顾呢?从管理思路上说,“门前三包”式的自我管理加专项监督,是不是更好?从执法程序上说,提前发布市民倡议和安民告示,是不是更合规?

  “杜同学”认为,社会上非议城管执法的声音,初衷更多是希望生活的城市更文明、更美好。依法依规科学管理城市,不能只停留在逻辑自洽上,还要尽快走向逻辑他洽,实现城市治理最大范围内融洽。

  此外,记者了解到,呼和浩特市城管之所以就春联一事,两次登上舆论风口浪尖,与当地城管在具体工作中出现的“矫枉过正”有关。

  呼和浩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新闻发言人刘四平对记者说,目前呼和浩特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已经组织所有执法队员进行巡查,对相关单位和商铺进行宣传动员,呼吁引导广大民众共同自觉维护城市建筑的美观,保持良好的市容街面环境,共同创建文明城市。

  “但很显然,由春联引发的这两起网络舆情,说明城管人员在工作中存在简单粗暴、矫枉过正之嫌,城管人员应及时改进。”呼和浩特市民靳学民表示。(转自中国新闻网,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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