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截至12月12日,涉及全国31省份276地市1586个水源地的6251个环境问题,6119个已完成整改,完成比例达到97.9%。
2018年3月,国务院批准印发《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工作作出全面部署。2018年6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强调要限期完成县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任务。
目前,上海、宁夏、湖南、青海、内蒙古、西藏、天津、甘肃、山东、四川、福建、海南、重庆、吉林、北京、黑龙江16省(区、市)已相继完成2018年水源地环境整治任务,其余15个省(区)任务完成率也超过90%,整治工作正持续深入推进。
不过,仍有132个问题尚未完成整治,涉及广东清远、江苏扬州、江西九江等40个地市。目前,剩余问题包括农村面源污染问题75个、道路交通问题18个、工业企业问题14个、非法排污口问题9个以及其他问题16个,多是一些“难啃的硬骨头”。
(寇江泽)
上一版




放大
缩小
全文复制
上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