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近日,四川省成都市某小区计划对15栋7层高的住宅加装电梯。一些低层业主认为,电梯加装最大受损者为低层业主,理应获得补偿:1楼为30万,2楼为20万,3楼为10万,并提出限制高层业主在电梯加装后对房屋进行转租、转售,否则需赔偿本单元业主40万元的要求。对此,高层业主认为,补偿没有道理,装电梯后升值的是整个小区。
@蛇家猫咪:安装电梯又不是整修花园,对小区品质整体提升非常有限,结果只能是高层涨价,底层不升。而且,对不安电梯的单元也有损失,这种多层楼房安电梯会占用楼外面积,横挡在过道上,占用的是小区所有业主的公用区域,对妨碍出行的业主给予补偿也是应该的。
@韩东言:换个思路,如果这个电梯是小区居民集资安装,那么一楼不交费,二楼、三楼适当少交费,六楼、七楼多交一点,也是合情合理的。但是要补偿不合适,最后很可能损人不利己,电梯不安了,谁都跟着倒霉。
@潘一先生:首先,加装电梯应该是全体小区业主共同的决定,利益和风险也应当共担。其次,要补偿的依据在哪里,补偿一楼30万的价格又是怎么算出来的?最后,这样的风气不能助长,否则如果有更换电梯需求的小区,也会有一楼的业主提出赔偿,变成是在敲竹杠。
@吴声威wsw:要解决电梯安装问题,势必要让所有业主感受到方案的合理性,这就必须算清楚电梯安装后,各方受益者的收益,权利和义务相统一,只要这笔账算清楚了,支持者便会占大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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