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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报 2018年11月12日 星期一

厂房成违建 米厂被查封 工人被打伤 稻谷被强卖

承包稻田三千亩,身陷泥潭为何故

■中国城市报记者 朱民原文图 《 中国城市报 》( 2018年11月12日   第 09 版)

  收获的稻谷堆积如山不能出售,孙青山对开始发霉的稻谷一筹莫展。

  几十名村民在青山公司院内阻止销售稻谷。

  承包稻田三千亩,身陷泥潭为何故

  ■中国城市报记者 朱民原文图

  2013年年末,山东企业家孙青山被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优厚的招商引资政策所吸引,满怀豪情来到该市铁峰区投资,从事农业种植经营,承包扎龙镇几千亩耕地种植水稻,先后累计投资约600万元。

  然而,据孙青山本人叙述,因承包耕地严重缩水等遭遇埋下隐患,他先后经历了厂房成违建、农业补贴被扣留、公司被起诉、米厂被查封、工人被打伤、稻谷被强卖等恶劣对待。

  事件原委何在?中国城市报记者走进齐齐哈尔实地调查。

  承包田面积“缩水”引争议

  孙青山向记者介绍,2013年11月22日,他借助齐齐哈尔市铁锋区政府招商契机,在当地成立了齐齐哈尔青山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与扎龙镇胡屯村委会签订3000亩稻田承包合同,承包费按照每15亩地8000元(其中含水费600元)计算,承包金为每年160万元。

  2014年3月5日,在大雪覆盖、看不清地况的情况下,相关人员对该承包地进行测量,认定承包土地面积为3738.51亩,其中有300多亩低洼地。随后,胡屯村委会与青山公司协商后按3500亩的“净地”面积补签了协议。

  2014年,因洼地不具备水稻种植条件没有种植。2015年,该公司再次组织人员种植水稻,但洼地水稻全被淹死,直接经济损失20余万元。后经种植水稻的胡屯村村民实地测量,该承包土地内含有洼地、荒佃子、盐碱地等面积太大,实际“净地”与合同签订亩数相差约500亩,面积严重“缩水”。

  为此,青山公司提出异议,并拒绝按照合同约定的3500亩地缴纳承包金。孙青山表示,从此,青山公司开始遭遇胡屯村委主任王广莹重重刁难。

  2015年,青山公司购买农业机械花费129万元,办理农机补贴时,王广莹不给出具村委证明,铁锋区农业局因此未予办理,致使损失30余万元。

  在孙青山看来,国家三令五申任何部门不能截留或扣留农业植补款,王广莹却公然截留青山公司2015年植补款201530元。

  2016年,在扎龙镇政府协调下,胡屯村委与青山公司达成统一意见,青山公司按3000亩面积缴纳160万元承包费。

  2018年7月6日,青山公司因缴纳灌溉水费需要,经齐齐哈尔江东灌涝区工程管理处工作人员重新测量该土地,证实实际能够种植水稻的土地面积仅2800亩。

  青山公司便提出按照“净地”面积2800亩缴纳承包金,并要求退还前4年多缴纳的200亩承包金,遭到王广莹的拒绝。

  隐瞒土地性质,米厂被查封

  孙青山进一步向记者指出,2014年7月,因稻谷加工需要,铁锋区政府同意青山公司开展铁锋区粮食仓储烘干中心项目建设,胡屯村委与青山公司签订用地协议,由胡屯村提供建设用地。

  2014年8月1日,齐齐哈尔市国土资源勘测规划设计院对该地块进行了测绘,并出具了《勘测定界图》。2014年8月12日,铁锋区发展和工业信息化局出具了《项目立项登记备案确认书》。

  随后,青山公司进行项目投资建设。但在2014年9月16日厂房建到一半时,齐齐哈尔市国土局下达了(2014)059号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停止建设。2015年6月12日,齐齐哈尔市国土资源局又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罚款151659元。2017年,齐齐哈尔林业管理部门也以占用林地违法建设,下达了处罚及交纳罚款通知。

  “当地政府隐瞒土地性质造成米厂停建,给我们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我们无数次的请求扎龙镇政府给予协调处理,但无人问津,随后公司暂缓缴纳2018年承包费,期望以此迫使政府予以解决。”孙青山说,今年9月8日,胡屯村村委以青山公司拖欠承包费为由,向铁锋区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9月12日,铁锋区法院下达(2018)黑0204民初198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被告青山农业公司账户内款项人民币80万元,查封被告青山公司自建的加工厂房。

  工人被打伤,稻谷被强卖

  孙青山告诉记者,2018年9月下旬,青山公司开始收获今年种植的水稻。因稻谷在院内堆积成山,无法晾晒、烘干加工,为防止发霉变质,必须尽快出售,但遭到王广莹及青山公司种植合作方孙维涛等阻挠出售,导致部分稻谷发霉。

  10月2日下午1点半,孙维涛雇佣李海龙到公司院内拉稻谷外售,青山公司委托负责人纪东涛制止并要求他们按签订的合同执行。但因对方强抢,纪东涛只得报警,扎龙派出所出警进行了制止。3点半左右,因纪东涛报警,李海龙等三人对其实施报复,持械在青山公司院内将纪东涛打伤,致其住院,共缝了40余针。也因此,李海龙等三人被行政拘留。

  5日晚,孙维涛再次带人驾车强行闯入青山公司院内强抢稻谷,在民警面前,孙维涛等人将约80余吨稻谷抢走。

  10月13日,被拘留10天释放的李海龙再次来到青山公司强行拉稻谷,青山公司常务负责人臧乾无奈报警。接警人员以经济纠纷为由拒绝出警。

  15日,扎龙镇委书记马占东要求青山公司前往镇政府协商销售稻谷事宜。当日下午1点左右,孙维涛雇佣的李海龙、李红星到镇政府。晚上6点左右,臧乾赶到镇政府,提交了孙青山请律师草拟的协议书,马占东当场否定了协议书内容。在马占东、王广莹的主张下,现场制作了一份《会议纪要》,马占东要求臧乾在上面确认签字。《会议纪要》主要内容为,出售稻谷优先交足胡屯村2018年承包金,剩余按合同约定留足到630吨给青山公司,其他归孙维涛所有。臧乾认为内容不合理,拒绝签字。马占东则表示,不签字就不能离开。

  17日上午,李海龙在王广莹的支持下把青山公司西大门推倒,并抢走100多吨稻谷,价值约30余万元。至10月21日,五天内将青山公司院内600多吨、价值约180余万元的稻谷全部强卖。

  相关部门正在协调解决

  10月10日,记者前往齐齐哈尔市委宣传部、铁峰区委宣传部采访,相关领导分别致电马占东,要求协调解决。

  11日,扎龙镇纪委书记吕德庆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青山公司尚欠胡屯村委2018年承包金,村委已经起诉至法院,法院已经查封米厂、冻结账户,阻止出售水稻是王广莹个人与青山公司纠纷,属个人恩怨,跟村委无关。马占东则表示,会组织胡屯村委等相关部门协调解决。

  12日,记者前往青山公司采访,该公司员工正组织出售稻谷,但20多名村民开来2台大货车将公司2个大门堵死。随后,公司员工报警,警察前来维护现场秩序,并告知村民不要打架斗殴、稻谷谁也不要动,要等待扎龙镇领导出台解决方案。

  13日,记者再次前往扎龙镇委采访马占东、吕德庆。为防止稻谷霉变,马占东同意先由铁峰区法院负责现场监督出售稻谷情况,并将货款全部打入法院查封账户的方案。同时,马占东向区委领导汇报,协调法院给予工作支持。

  记者随后又前往铁峰区法院与该案主审法官沟通,法官表示稻谷不在查封范围,青山公司可自主销售。14日,法院法官来电表示,经请示院长,同意由法院现场监督并将货款全部打入法院查封账户,同时也会安排孙青山和王广莹到法院沟通。

  记者在法院见到了王广莹,他告诉记者:“青山公司欠2018年土地承包费160万元,其中需要支付村民土地租金130万,必须先还清村民这部分欠款才能卖粮。”最终,因王广莹坚持以上意见,协商未果。

  17日,记者接到孙青山来电,告知稻谷已被强抢出售。

  据记者了解,胡屯村委以青山公司拖欠土地承包金为由,要求撤销土地承包合同,起诉至铁锋区人民法院,因土地面积尚不明确被判令驳回请求。后胡屯村委又上诉至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也被驳回。

  再次驳回起诉请求后,胡屯村委第三次起诉至铁峰区人民法院。2018年10月22日,铁峰区人民法院下达(2018)黑0204民初1984号《民事判决书》:1.解除土地承包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书;2.青山公司于判决生效10日内返还胡屯村委承包土地;3.青山公司于判决生效10日内按照承包土地面积3500亩计算支付所欠胡屯村委土地承包费3027760元;4.胡屯村委返还青山公司农业补贴款201530元。

  11月9日,记者致电王广莹询问售粮返还农民土地租金情况。王广莹告知,村民租金130多万元已经全部发放完毕。

  随后,记者又电话采访吕德庆。当问及青山公司厂房为何成违建时,他承认这是胡屯村委责任,该地块是规划建设用地,并非建设用地。

  记者在胡屯村委与青山公司于2014年7月6日签定的《土地承包协议书》中“地类”一栏看到:该幅土地属建设用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协议最后除盖有双方公章外,还盖有“齐齐哈尔市铁锋区扎龙乡合同鉴证委员会”公章。

  “出现问题后,我们无数次找当地政府反映情况,无人给予解决。试问这样的投资环境谁来负责?给我们造成的损失谁来赔偿?”孙青山对记者说,目前全国深入开展乡村振兴、脱贫攻坚,本人远离故土来到这里投资兴业,为当地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却没想到高兴而来,挥泪而归。恳请相关主管部门坚决维护齐齐哈尔良好的营商环境,赔偿青山公司所有损失。

  事件结果如何,中国城市报记者密切关注,予以追踪报道。

承包稻田三千亩,身陷泥潭为何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