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完成反馈
本报讯 2018年10月16日至10月23日,第一批河北、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江西、河南、广东、广西、云南、宁夏10省(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全部完成反馈。
来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的信息显示:“回头看”开展以来,10省(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广东省坚决压实责任,特别是针对固体废物跨省转移问题和茅洲河、练江等重点流域污染防治加大工作力度;云南丽江、江苏镇江分别针对拉市海高原湿地、长江豚类等自然保护区违法建设问题迅速整改,加快拆除有关项目和设施。
各督察组也发现许多问题和不足:一是思想认识仍不到位,一些地方和部门尚未真正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存在重发展、轻保护的问题;二是敷衍整改较为多见,整改要求和工作措施没有真正落到实处,甚至敷衍应对;三是表面整改时有发生,一些地方和部门放松整改要求,避重就轻,做表面文章,导致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四是假装整改依然存在,有的在整改工作中弄虚作假、谎报情况,有的假整改、真销号,有的甚至顶风而上,性质恶劣。
(张 蕾)
海口等六城获“国际湿地城市”称号
本报讯 迪拜当地时间25日,在《湿地公约》第十三届缔约方大会全体会议上,来自全球7个国家18个城市获得全球首批“国际湿地城市”称号,其中海口等六座中国城市获此称号。
国际湿地城市是按照《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简称《湿地公约》)决议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由中国政府提名,经《湿地公约》国际湿地城市认证独立咨询委员会批准,颁发“国际湿地城市”认证证书,有效期6年。其主要认证标准为行政区域内应当有一处(含以上)国家重要湿地(含国际重要湿地)或者国家级湿地保护区或者国家湿地公园等,并且湿地率在10%以上,湿地保护率不低于50%。
海口自古有“水城”之称,被誉为“半城海水半城绿洲”,河流、沼泽、湖泊、水库纵横交错,有滨海湿地、河流湿地、湖泊湿地、人工湿地等4个湿地类11个湿地型,湿地保护率达到55%。
(丁 汀 黄晓慧)
上一版




放大
缩小
全文复制
上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