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链接
日 报周 报杂 志 人民网
中国城市报 2018年09月24日 星期一

智慧城市建设谨防落入“陷阱”

■吴晓林 《 中国城市报 》( 2018年09月24日   第 14 版)

  当前,智慧城市已经成为一个热词,但智慧城市如何促进治理升级、如何科学有效地建设智慧城市,对这些基本问题仍然需要深入探究。

  实践证明,智慧城市不仅在推动城市产业发展、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实现城市治理精细化方面具有明显优势,而且能在人、物理空间、人工智能方面发挥组合效应,带动政府各部门、城市居民、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有助于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但是,智慧城市建设的理想预期在实践中还面临一些亟须解决的问题。一是“有产无智”。相关高科技企业是智慧城市建设的支撑性力量,但智慧城市建设不能只是购置它们生产的高科技设备。现实中,一些地方的智慧城市建设成为企业兜售设备的“竞标场”,加上产业发展冲动,一些城市在相关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盲目上马智慧城市项目,导致后续投资乏力、管理滞后、资源浪费。由于信息技术设备更新换代速度非常快,最终可能只是购买了一批过时的设备和终端产品。二是“有智无慧”。一些地方的智慧城市建设局限在“网格化管理”“综治维稳”等智能管控领域,既忽略了多部门联动的系统性,也忽略了政府与社会的协同性,不同部门的数据系统互不联通,存在“数据隔离”问题。三是“有慧无惠”。建设智慧城市,意味着城市发展要素的全面革新,意味着城市居民广泛使用信息技术并从中得到更多实惠。

  然而,一些地方的智慧城市建设既与城市居民的需求脱节,又缺乏城市居民的参与,没有真正服务于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此外,由于对技术和大数据的高度依赖,智慧城市建设还普遍面临技术安全风险、用户信息安全风险、居民信息壁垒风险等问题。

  可见,对于智慧城市建设要进行周密的规划,尽量避免产生负面效应。为此,需要充分考虑两个原则:一是以可持续发展为方向。智慧城市建设既不能落入资本驱动的陷阱,也不能落入技术驱动的陷阱。要了解城市运行各方面、各领域的真正需求,保证智慧城市建设能够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二是以包容性发展为准则。智慧城市建设绝不仅仅是购置一些冷冰冰的技术设备,而是要服务于人民群众。

  成功的智慧城市建设一定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技术嵌入到城市居民日常生活中,以此提高城市治理水平,实现整个城市包容性发展。(作者系天津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南开大学基地研究员,本文转自《人民日报》)

电子信息产业跑出北海速度
智慧型社区中央厨房落户北京市东城区
物流无人车亮相2018云栖大会
智慧城市建设谨防落入“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