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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报 2018年09月03日 星期一

《重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9月实施

留住“山城”记忆 延续千年历史文脉

■中国城市报 乔 飞 《 中国城市报 》( 2018年09月03日   第 16 版)

  长江三峡、世界文化遗产大足石刻、世界自然遗产武隆喀斯特、南川金佛山、洪崖洞、解放碑、白帝城……建城3000年,定名800年,山环水绕、江峡相拥的山水城市——重庆,拥有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具有浓郁的地域特色。那一块块石砖、一堵堵城墙、一条条街巷、一栋栋老宅,经过岁月的洗礼,正越发显得厚重而有生命力。

  为了能永久触摸历史的痕迹,延续城市文脉,《重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草案)》近日经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9月1日起,《重庆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

  数据统计,目前重庆主要的历史文化资源包括6 个历史文化街区,20个主城区传统风貌区,18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28个市级历史文化名镇,1个中国历史文化名村,28个重庆历史文化名村,74个中国传统村落,25908处不可移动文物,176处历史建筑等。

  由于缺乏专门的地方性法规,过去重庆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中面临一些困难。那么,今后重庆将如何保护这些历史文化资源?

  重庆市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条例》分7章65条,主要包括建立分工明晰的管理体系、明确专门保护资金、设立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的系列制度、确立更加刚性的保护规划编制要求、督促历史文化资源修缮工作、强调活化利用并增设保护利用专章6大方面内容,为重庆优秀历史文化资源更好地“活在当下”提供了极具操作性的法治保障。

  不同历史时期的城市格局以及风貌片区构成了城市底色,《条例》希望能够将重庆的历史风貌全部展现出来,而不是留下几个建筑点。重庆市规划局相关负责人指出:“比如十分具有老重庆特色的码头、渡口、索道、桥梁等建筑均可进入保护目录。”

  近年来,很多历史文化资源被打造成了热门旅游景点,相关负责人在解读条例时表示,“活化利用”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历史文化资源最好的保护方法就是活化利用。

  据介绍,《条例》对如何实现历史文化资源“活化利用”提出了四项措施,分别是:保障原住居民的权益、做好业态策划和旅游规划、吸引社会资本投入以及明确历史建筑利用、交易方式。

  为让历史文化名城名镇等在活化利用的同时,保持景观完整、历史文化资源不受损害,《条例》规定,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对历史文化名镇等进行业态策划,规定各类业态构成比例,控制商业开发,鼓励开展当地传统手工业、特色产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利用等具有地方特色的生产经营活动。并明确历史建筑可以通过依法转让、抵押和出租等形式进行保护利用,鼓励通过减免国有历史建筑租金、放宽国有历史建筑承租年限等方式促进保护利用。

  此外,针对部分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原住居民流失、过度商业化、业态同质化,以及历史建筑未得到合理利用等问题,《条例》还专门增设“保护利用”专章,对人口结构调整、业态规划、保护与旅游开发的关系、历史建筑的使用和交易等内容进行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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