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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报 2018年09月03日 星期一

景区“垃圾之困”,顽疾还需狠招治

■何 玲 《 中国城市报 》( 2018年09月03日   第 02 版)

  被誉为“最美天路”的318国道成都—拉萨段,沿途风景千变万化,多姿多彩,能给人带来“隔山不同天,一天有四季”的奇妙感觉。也因此,每年春夏旅游旺季,自驾前往的游客络绎不绝。然而,近日有网友在微博上吐槽,318国道上垃圾随处可见,部分路段更是垃圾成灾。从网友上传的照片和视频中清晰可见,饮料瓶、方便面盒、零食包装袋等被随意丢弃路边,甚至让人觉得空气中都是垃圾的味道。

  垃圾之困,是旅游景区长期存在的一种不和谐现象,如今却大有愈演愈烈之势。人们还笑称,“天空之镜”茶卡盐湖变身大型“垃圾场”,珠穆朗玛峰成为“海拔最高垃圾站”。景区频频遭遇垃圾困扰,景区的管理水平、国民素质的高度、行政部门的监管力度一次次受到大众拷问。

  当“放松”变“放纵”,在清扫远远赶不上污染速度的情况下,面对游人所到之处垃圾遍地的现实,景区工作人员略显无奈。对不远千里前来欣赏壮美河山的游客来说,不仅游玩心情荡然无存,期望中的美景满是“疤痕”,更难掩沮丧失望之情。垃圾入桶的小事,为何演变成了多方受害的祸事?

  高兴的是,总有一些心存善举的环保志愿者,用他们的微薄之力,捡拾垃圾缓解景区“垃圾之痛”。国内不少景区也是各出奇招,引导游客文明旅游,如湖北省木兰草原景区“垃圾换演出票”、陕西省骊山风景区“用旅游垃圾换矿泉水”的做法,不仅有效激励了游客捡拾垃圾的行为,还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景区清扫的压力,保护了景区环境的绿色生态。

  然而,要改变目前现状,除了反复呼吁鼓励人们“手下留情”,如何“施猛药”,也值得深思。虽然我国“游客黑名单”惩戒制度已颁布实施一段时间,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一些不文明旅游行为的发生,但远未收到预期效果。一些上了“黑名单”的人出游并未受阻,如此惩戒效果,自然让一些积习难改的游客对引导、督促、劝阻置若罔闻。

  要想有效震慑不文明行为,就必须让法律制度长出“尖牙”,我们不妨用他山之石攻此之困。在新加坡,行人乱扔垃圾,罚款高达500新元,折合人民币2500元。在新西兰,没有放入指定垃圾袋内的垃圾和废品的行为,都被视为“非法倾倒”;随意丢弃垃圾,将根据垃圾量进行不同金额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案例将由法庭审判,处罚更高。如此惩戒力度,不得不让人们细细考量乱扔垃圾的严重后果。

  不可否认,纠正人们随意丢弃垃圾的陋习有多种方法,依靠严格的惩戒制度不失为一种立竿见影之策。但制度执行的根本,是为了倒逼人们环保意识的提升。维护优美环境,靠监督,更要靠自觉自律,这不仅是对环境的尊重,更是对自我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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