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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报 2018年08月13日 星期一

谢绝14岁以下儿童入图书馆引争议

阅读权利和规则意识该如何平衡?

■中国城市报 许竟 《 中国城市报 》( 2018年08月13日   第 16 版)

  正值暑假,不少父母计划带孩子去美术馆、图书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场所充充电。然而近日广东省深圳大学城图书馆出台一则规定,14岁以下儿童谢绝入馆,引发广泛争议。

  图书馆工作人员回应称,该馆主要服务于教学科研,未配置少儿读物,且由于少儿入馆跑动喧闹,投诉意见急剧增加,故出台该规定。

  对此,一些持支持意见的读者表示,周末都不敢去图书馆,小孩子太吵闹;还有些孩子占用电脑打游戏,耽误读者查阅书籍;一些小孩子在图书馆奔跑嬉戏,家长不加阻止,扰乱图书馆秩序……

  然而,也有网友表示忧虑,这种将儿童“拒之门外”的做法是否违背图书馆作为公共文化场所的初衷,降低了资源共享、全民阅读的使用价值?

  记者了解到,谢绝儿童进入图书馆的管理规定并非个例。早在2013年,郑州图书馆新馆试运行期间,就因不堪孩子们的骚扰,谢绝14岁以下儿童入馆。2015年,位于厦门的一家图书馆也在门口竖起标识:12岁以下读者进入本阅览区需有家长陪同,因家长未尽到监护责任,违反阅览区相关规定,本馆有权劝离。而据重庆广电消息,今年7月12日,重庆图书馆自修室禁止14岁以下的儿童入内。

  在北京国家图书馆,记者在阅读须知上读到,借阅区只面向13岁以上读者开放,13—15周岁读者需办理专门的读者卡方可进入。

  对此,读者周先生告诉记者,自己常常来国家图书馆查阅资料,安静的环境非常重要,若小孩子打闹嬉笑,确实会影响所有人。

  从外地带孩子来北京旅游的庞女士向记者表示,孩子刚刚小学毕业,想带他来北京的高校、文化馆、图书馆多受些熏陶,孩子自己也知道要遵守秩序。

  庞女士理解此种限制利于为更多人学习研究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但她也希望更多图书馆对于年龄的限制是否可以放宽一些,让尽可能多的少年儿童都能享受到公共资源。

  从众多不同意见中可以看出,人们一方面希望图书馆能够提供一个安静舒适的阅读环境,另一方面则对图书馆人性化管理水平的提高充满期待。

  实际上,自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公共图书馆法》第34条已明确规定: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应设置少年儿童阅览区域,根据少年儿童的特点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开展面向少年儿童的阅读指导和社会教育活动,并为学校开展有关课外活动提供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可单独设立少年儿童图书馆。

  并且,早在2010年,国家图书馆就针对该现象专门设立了“少年儿童馆”。目前日均接待未成年读者400人次,为儿童阅读提供了方便。

  值得深思的是,此次出台“禁令”的深圳大学城图书馆,向社会开放已逾10年,儿童干扰阅读的问题一直存在。虽然此前该图书馆采取了办理儿童卡、家长监管等方式,但效果不佳,图书馆甚至被一些家长当成托管之处,图书馆采取此举也颇为无奈。

  有网友表示,图书馆对儿童“宜疏不宜堵”,与其简单拒绝,不如分区或者分时段来接纳青少年儿童更实际。可在馆内为儿童划定相应隔离的阅读区域,允许家长陪同和监督,通过规章制定和行为引导,帮助孩子们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实现资源共享,如此互不干扰、共同进步方为良策。

  暨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胡刚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针对目前问题,图书馆方面的管理疏导要比强行禁止更有效。

  他建议,图书馆应转变思维,通过空间规划、聘请志愿者和管理人员等,对孩子的吵闹行为进行及时的劝导和制止,同时为儿童科普纪律,在保证儿童阅读权利的同时,维持良好的阅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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