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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报 2018年08月13日 星期一

五部门加快推动“僵尸企业”债务处置

多省市分类施策明确出清时间表

■中国城市报 乔飞 《 中国城市报 》( 2018年08月13日   第 03 版)

  近日,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国资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2018年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要点》(下称《要点》),对加快推动“僵尸企业”债务处置单列章节作出工作部署。

  《要点》要求完善“僵尸企业”债务处置政策体系,要求在2018年底之前,研究出台有效处置“僵尸企业”及去产能相关企业债务的综合政策以及金融等相关领域的具体政策,落实好有利于“僵尸企业”出清的税收政策,通过推动债务处置加快“僵尸企业”出清。

  也就是说,在债转股的同时,会严防输血“僵尸企业”。

  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主任、新闻发言人严鹏程近日表示,在政策方面,2016年10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明确规定严格禁止“僵尸企业”市场化债转股。近期人民银行发布的通知也明确要求,降准资金不能用于“僵尸企业”。在机制方面,建立以市场化和法治化原则为核心的一整套制度,确保“僵尸企业”和应退出企业无法通过债转股续命。

  据记者了解,近年来,我国各地国资监管部门针对清理“僵尸企业”出台了相应政策,在2018年我国各项经济工作中,“僵尸企业”处置被视为一项重要任务,多省市处置进程也与之前相比全面提速。

  广东省早在2016年就提出,国有集团属下“僵尸企业”可通过产权转让、资产处置等多种形式由社会资本控股经营。今年初,广东省政府明确禁止高于行业负债率警戒线的企业开展推高资产负债率的投资项目,要求确保全省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控制在65%以下;并支持省、市、县法院设立“僵尸企业”破产处置绿色通道。

  浙江省对“僵尸企业”破产清算税费负担过重、处置过程中不动产过户难、大宗土地处置难等“瓶颈”问题,出台了针对性的工作意见。

  江苏省则要在2018年底前,计划内“僵尸企业”全部处置出清,确保年底实现省属企业整体资产负债率下降2个百分点左右的目标。

  除广东外,河南将于今年9月底前完成100户省属和755户市县属“僵尸企业”处置任务,江苏省则提出在本年内完成“僵尸企业”处置。而山西省表示,将实行“僵尸企业”出清三年行动计划,并于2018年取得突破性进展,特困企业治理取得积极成效。

  在时间表上,多个省市把2019年作为重要节点。

  例如,湖南省在去年底出台了《省属企业处置“僵尸企业”工作方案》,省国资委于今年6月提出,今年将减少省属监管企业中的二、三级“僵尸企业”40家,确保2019年底全面完成“僵尸企业”处置。辽宁省政府也提出,要继续加快推动“僵尸企业”处置工作,从2017年开始,每年完成处置总任务的三分之一,2019年末全部完成。

  业内人士认为,处置低效企业本身要承受“阵痛”,除了人员安置外,坏账损失可能将压力转移至金融行业。从中长期来看,深入推进国企改革和“僵尸企业”市场出清,进而打破国企和金融机构之间长期存在的刚性兑付,促进市场化金融要素价格的形成将是关键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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