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务部印发《关于推动高品位步行街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显示,我国将支持有条件的城市选择基础较好、潜力较大的步行街进行改造,力争用2年至3年时间,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的高品位步行街,搭建满足消费升级需要的重要平台,培育扩大城市消费的有效载体,塑造代表城市形象的亮丽名片。
记者了解到,商务部提出了要在2020年成为世界第一商品消费大国、到2035年成为世界第一消费大国的目标。从现实情况看,我国城市消费占到居民消费的70%以上,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市消费的作用将更加突出。因此,扩大消费要着力挖掘城市消费潜力。
《通知》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在前期梳理本地区步行街发展现状的基础上,指导具备条件的城市结合发展定位和现有工作基础,确定重点培育的步行街,并向商务部推荐。
在建设方面,《通知》提出了建立政府支持引导、社会多元参与的步行街改造提升项目投融资机制。商务部将结合消费升级行动计划贯彻落实,加强对高品位步行街建设的支持。各地要在争取财政资金、引导社会投资,以及在简政放权、部门协同等方面做好保障。通知要求创新管理和服务模式,鼓励商铺业主、入驻商户发起成立商会、公会等行业自律组织,探索政府指导、行业组织协调管理的共同治理模式。
商务部流通发展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国目前已有相当数量各种类型的步行街,在满足居民生活、丰富城市功能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仍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环境不佳、档次不高、功能不完善、特色不突出等问题,在消费升级、电商分流、大型购物中心建设的冲击下,部分步行街客流减少、效益下降,与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升级需要不相适应。
“对一些基础较好的步行街进行改造提升,既有利于改善消费环境,增加有效供给,培育消费新增长点,也有利于提升城市品位,增强吸引力,扩大影响力,有利于以点带面,通过步行街的辐射带动,推动流通创新,繁荣城市经济,促进城市发展。”该负责人表示。
此次《通知》专门对高品位步行街进行了“画像”:区位优越,商业资源丰富;环境优美,公共设施健全;功能完善,名品名店集聚;特色鲜明,文化底蕴深厚;消费吸引力和辐射带动力明显,在国内国外享有较高知名度和美誉度。据了解,商务部将组织制定高品位步行街评价指标,对重点培育步行街进行跟踪指导、定期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