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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报 2018年07月02日 星期一

绍兴:颁发首本农房租赁使用权证

■中国城市报 沈溪 《 中国城市报 》( 2018年07月02日   第 04 版)

  日前,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上宅村的一幢闲置农房前,上虞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向房屋所有者和租赁者颁发了全省首批宅基地及房屋租赁使用权证书。

  保障房主、租房者利益

  “想不到租房还能拿到权证,可以凭此证向银行贷款,这对我们租房者来说是最大的利好。”绍兴大通集团公司董事长钟百富拿到了使用权证书,“原先担心房东中途变卦,公司投入的修缮、翻建资金会有损失,现在有了这本租赁使用权证,就好比吃下了定心丸。”

  据悉,当日,绍兴上虞大通市场发展有限公司一连租下芋艿湾3幢占地面积300多平方米、建筑面积600多平方米的闲置农房,有效期为20年,装修后将成为民宿。

  同样拿到使用权证的还有农户袁女士。据了解,袁女士几年前就在杭州买了房,老家的房子一直闲置着,租也租不出,反而成了牵挂。“现在好了,再也不用担心老房子没人看管了,还多了一笔租金,以后还能参与分红,想想都开心。”袁女士十分开心。

  像袁女士这样的房屋出租者而言,有了使用权证后自己的利益多了一份保障,“不用担心租几年后没人接手,对我们来说,更加心安。”很多房屋所有者都表示。

  “这本证还有另外3项作用,首先,赋予租赁关系一个法律保障;其次,为承租方的再次流转提供保障;第三,接受抵押的银行可以凭该证对证上限定的宅基地租赁使用权进行司法拍卖。”上虞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

  计划2020年激活

  闲置农房100万平方米

  农村“空心化”让部分农村住宅长年闲置成为普遍现象。为解决这一问题,绍兴市全面启动“闲置农房激活计划”, 并在柯桥区、上虞区两地率先开展试点。2017年,上虞区在绍兴市率先启动闲置农房激活试点工作,并推出“闲置农房激活三年行动计划”,计划到2020年底,有效激活闲置农房(宅基地)累计达到100万平方米。

  2017年5月,上虞区就成立了专门的产权交易公司,给闲置农房租赁双方作个见证,并出具交易鉴证书。

  “承租方可凭交易鉴证书向上虞农商银行申请抵押贷款。但因‘交易鉴证书’无政策可依,仅凭此作为抵押担保,往往需要政府行政指令,银行怕风险、有顾虑,缺乏金融支持的动力,牵制了闲置农房的进一步激活。我们又探索了这本功能如同其他不动产权证的权证。”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今年以来,上虞区进一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的改革要求,创新出台《上虞区宅基地及房屋租赁使用权登记办法(试行)》,明确承租人在租赁期内拥有宅基地及房屋租赁使用权,有效期最长20年。同时,在一定制度框架下把农户自发性的租赁行为进行纳规管理,在保障集体、农户和租赁人三方权益的基础上划定了底线,能有效减少农房租赁乱象的发生。而且,依据《办法》,凭租赁使用权证可用于融资抵押担保,银行风险降低,使农户和承租人融资变得不再难。

  “上虞颁发全省首批宅基地及房屋租赁使用权证,是践行乡村振兴战略和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的一个成功的创新案例,标志着我们在推广‘闲置农房激活计划’时有了可复制、可推广、更完善的配套机制。”该负责人表示,宅基地及房屋租赁使用权证保障了租赁的合法性和租赁双方的权益,解决了抵押融资问题,让闲置农房“活”起来。

绍兴:颁发首本农房租赁使用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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