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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报 2018年05月28日 星期一

饮用水水源地整治方案迟迟未定

唐山、晋中等地被通报

■中国城市报 岳月 《 中国城市报 》( 2018年05月28日   第 17 版)

  为进一步推动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向纵深发展,5月20日,生态环境部组织启动了为期3天的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第一轮督查。

  据生态环境部介绍,就此次专项督查,专门印制了督查行动方案,与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座谈了解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情况,重点核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问题整治方案、水源地基础文件、问题整改进展等情况。总体上,各地高度重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有序推进相关环境问题整治。

  按照国务院批准的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各地应于2018年3月底前完成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违法问题排查,并制定问题整治方案。然而,在督查过程中,生态环保部发现有的省违法问题整治方案延迟近两月未制定出来。记者了解到,被点名通报的有12个省份。

  其中,截至5月21日督查组到达现场开展督查工作,仍有部分地方尚未制定完成整治方案。河北省唐山市、山西省晋中市、河南三门峡市、四川省绵竹市、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尚未完成整治方案制定,给后续工作带来巨大压力。

  同时,也有地方整治方案不认真。云南省曲靖市,湖南省岳阳市岳阳县,江苏省南京市,吉林省白山市,河北省唐山市,山西省运城市,陕西省安康市,山东省泰安市、日照市、威海市等虽然制定了整治工作方案,但没有明确责任单位或者责任人,具体措施和任务分工比较笼统,可操作性不强。

  就专项督查,生态环境部要求要公开问题清单,定期发布整治进展情况:“包括哪个省哪个市哪个县,具体哪个水源地,具体问题是什么,采取怎样的整治方案,整治措施进展如何等等,都应明确并公开。”但是,273个督查组督查发现,目前,湖南省湘西州保靖县公开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但没有公开问题清单和整治进展情况;湖南省永州市个别县区未按照要求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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