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继城市建筑垃圾分类相关文件出台,生活垃圾分类问题成为城市管理重点。近日,中共济南市委办公厅和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济南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总体方案(2018—2020年)》,将于今年7月起强制施行,在全市选择示范片区和试点社区(村)。
根据方案,在推动公共机构实施垃圾强制分类基础上进行分区试点。垃圾分类示范片区、试点社区(村)由各县区政府负责选定,示范片区以街道为单位,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区每个区确定示范片区不少于3个,历城区不少于2个,济南高新区不少于1个,全市范围内其他街道(镇)以社区(村)为单位开展垃圾分类试点,每个街道(镇)分类试点不少于2个。
示范片区、试点社区(村)内的居民住宅区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三类设置收集容器,建立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管理责任人由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担任。 (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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