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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报 2018年03月19日 星期一

网络时代,个人信息如何不再“裸奔”?

人大代表呼吁加快个人信息保护法立法进程

■中国城市报 许竟 《 中国城市报 》( 2018年03月19日   第 16 版)

  免费杀毒软件泄露用户隐私、非法钓鱼网站窃取用户信息……随着网络安全问题不断暴露,让网民惊呼“上网如同裸奔!”近年来,不断出现的个人信息泄露事件挑战着社会底线和法律权威。

  网络时代,个人信息成为了珍贵的资源。当个人信息不断“上网”,如何保证互联网公司手中掌握的海量个人信息数据不外泄,成为了重要的网络安全问题。2018年,公民个人信息如何得到更好的保护?3月5日,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整治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网络传销等突出问题,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

  在此间召开的全国两会上,有人大代表建言,加快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立法进程,综合整治窃取、倒卖、盗用个人信息行为,进一步构建和完善个人信息保护法制体系。

  个人信息滥用问题严重

  2017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胜俊在作报告时表示,近两年来共侦破侵犯个人信息犯罪相关案件37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1000余名;2014年至2017年9月,全国法院共审理利用网络侵犯个人信息犯罪案件1529件。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高文表示,“现在一些不法企业甚至知名的互联网科技公司,抓住网民心理,在互联网上设计诸多打着‘免费软件’‘免费游戏’幌子的‘免费陷阱’,窃取个人隐私信息,甚至,造成了网民的财产损失。”

  3月7日,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发布的一项调查显示,有近9成消费者认为,手机App存在过度采集个人信息的情况。部分手机App过度收集、违规使用个人信息,可能导致个人隐私信息泄露或被窃取。

  “互联网时代,人们足不出户便可享受到购物、娱乐等各种服务,然而互联网的发展,也带来一个非常严峻的现实问题,那就是个人网络活动和信息的泄露。”河南省作协副主席廖华歌代表说,数以亿计的网民个人信息被泄露,不仅造成了财产损失,甚至危及个人安全。“建议尽快出台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就企事业单位对个人信息的采集、使用、公布和保密问题作出详细规定,这已是迫在眉睫,势在必行。”

  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待加快

  2017年9月,浙江警方破获全国首例利用人工智能技术窃取公民个人信息的案件,截获10亿余组公民个人信息。用户个人数据被泄漏或被滥用之后,用户就会面临潜在的被欺诈风险。即使用户发现本人信息被泄露或者被滥用后,也往往举证不能、投诉无门、立案困难。

  全国人大代表陈力表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不仅需要公民个人提升自我保护意识,更需要依法加大保护力度。

  “个人数据获取、存储和利用涉及的主体多、链条长、环节复杂,信息传播又兼具隐蔽性和复杂性,因此需要用户、企业与政府多方联动才能有效遏制信息泄露。”商务部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司司长骞芳莉代表呼吁加快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和安全治理,明确个人信息的内涵和外延,民事、行政和刑事保护路径及责任实现方式,以及网络服务提供商等特殊关键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等,同时加大对个人信息侵害的司法惩处力度与执法力度。

  “我国缺乏统一的个人信息保护立法,法律规定零散,位阶低,大量规定分散在部门及地方各种规范性文件中,且特别规制多,普遍规则少。”全国政协委员、民建中央副主席、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院长周汉民也指出,我国现有法规明确规定个人信息不得交易,数据产业在其发展中存在着诸多不确定因素和法律风险。尤其是在个人信息交易过程中可能涉及的隐私风险,就如同悬在大数据从业者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成为从业者最为担忧的风险之一。

  信息网络诈骗犯罪的犯罪形态复杂多变,犯罪分子通过多种手段实施诈骗行为,不仅威胁公民的个人信息和财产安全,也挑战社会秩序,需要立法、司法机关以及通信、互联网、金融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齐抓共管。

  高文呼吁,互联网企业应接受来自国家权威检测机构和民间专业安全技术爱好者的检查与监督,当然也要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力量,“对明显不道德的事,大家就要予以坚决的批评,这样,不良企业自己也会有压力”。

携手共进开启新征程
网络时代,个人信息如何不再“裸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