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刻把握好北京都与城、舍与得、疏解与提升、一核与两翼的辩证关系,是新时代“建设一个什么样的首都,怎样建设首都”的基础。其中,“都”与“城”的辩证关系具有根本性,意义十分重要。
然而,目前对北京“都”与“城”辩证关系的认识尚不尽一致,存在一种割裂“都”与“城”的倾向。笔者认为,北京“都”与“城”是一体的而非两张皮。
首先,毫不动摇坚持定都北京,是深刻把握好“都”与“城”的根本基础。
2014年2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工作时强调,坚持和强化首都“四个中心”的核心功能,调整疏解非首都核心功能。2017年9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对《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的批复指出,北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都。然而,至今仍有观点认为,迁都是解决北京可持续发展问题的根本之策。
这令人无法苟同。一方面,国都选址是基于国家全局而非局部利益。定都北京是平衡南北发展、保障国家地缘战略安全、防止国家生态危机至关重要的大布局,对我国长治久安具有不可或缺的战略意义。另一方面,国际经验表明,迁都并非解决首都城市可持续发展问题的唯一根本之策。疏解非首都核心功能,跳出去建设“首都功能拓展区”,是更为普遍的根本之策。
其次,毫不动摇地坚持“四个中心”加“四个服务”是首都北京功能的全部要义。
众所周知,所谓国家首都指的是中央政府所在城市。由此推理,所谓首都功能就是中央政府所在城市的功能,是首都城市功能的全部含义。作为国家首都,北京城市功能当然就是首都功能,尽管有核心和非核心之分,但不可能有首都功能以外的、作为超大城市的其他功能。
有人会反驳,从《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到党的十九大报告,无不强调“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表明中央也是认为北京在首都功能之外存在其他功能。这是对中央关于“北京非首都功能”的误解,事实上,中央讲的“北京非首都功能”是“将来时”而非“现在时”,指的是按规划将要从北京迁移出去,因而未来不再定位于首都北京的“功能”。从实践上来讲,那种认为北京除首都功能外还有作为超大城市额外功能的观点,无疑将导致北京发展偏离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最终威胁到北京作为国都的地位,因而是十分有害的。
第三,毫不动摇地坚持把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作为根本目标。
2014年2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努力把北京建设成为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规划》贯彻落实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战略目标,提出把北京建设成为具有广泛和重要国际影响力的全球中心城市。怎样认识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与全球中心城市的关系,是深刻把握北京“都”与“城”辩证关系的根本目标问题。对此,有一种错误认识,主张“从建设世界城市的高度进一步推进首都各项发展建设工作”。
这种观点实质上把全球中心城市建设看做“自变量”、第一性的,而视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为“因变量”、第二性的。这是十分有害的,最终可能影响首都核心功能正常发挥作用,使北京发展偏离首都功能定位。
最后,毫不动摇地坚持以首都为核心打造京津冀世界级城市群。
打造现代化新型首都圈、特别是推进首都北京与京津冀城市群的一体化发展,是深刻把握好新时代北京“都”与“城”辩证关系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无论是《纲要》还是《规划》,无不强调以首都为核心打造京津冀世界级城市群。实质上,这就是强调京津冀世界级城市群不搞双核心或多核心。(作者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副校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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