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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报 2018年01月15日 星期一

青岛城管开出处罚“第一单”

■中国城市报 李竟闻/整理 《 中国城市报 》( 2018年01月15日   第 07 版)

  近日,从青岛市城管执法部门获悉,《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后,青岛市北区延安路综合执法中队据此,对辖区一家擅自将装修材料堆放在人行道上的公司,作出8000元行政处罚的决定。

  据悉,这是《条例》实施以来,青岛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依法查处“首案”并作出行政处罚的“第一单”。

  日前,青岛市北区延安路综合执法中队的执法人员巡查至标山路附近时发现,某公司将装修材料擅自堆放在人行道和门前公共场地,不仅妨碍了行人正常通行、存在安全隐患,而且造成周边环境脏乱。执法人员在责令当事人自行整改无效后,依据《条例》相关规定,在依法履行法定程序的基础上,给予违法当事人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据了解,青岛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结合《条例》施行和建设美丽青岛行动,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在文明执法、规范管理的同时,坚持严格执法、严管重罚,促进依法行政,强化城市管理,着力改善市容环境秩序,不断提升城市环境品质,努力让群众满意。

  截至目前,青岛各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共依法查办一般程序案件21件、罚款29600元。查办的案件,涉及车辆运输撒漏、擅自堆放物品、乱贴乱画广告、占路经营、擅自搭建建(构)筑物、擅自设置户外广告等方面。

  “根据新法规,城管执法部门可以对私自安装地锁的违法业主给予行政处罚,最高罚款为1000元。”执法人员介绍说,随着私家车增多,小区内近几年大量出现居民私自安装地锁,执法部门对居民举报和巡查发现的地锁多次实施强制拆除,但拆除之后没几天,地锁就会重新被安装上。而根据以往的法规,城管执法部门对违法安装的地锁,只能按照破坏路面来处罚,处罚标准是按照破损路面的面积来计算。地锁安装只在地面打上两个膨胀螺丝,根本无法计算其破损面积。

  根据新《条例》,城管执法部门可以对居民区内私装地锁的违法业主责令整改,拒不改正的最高可给予1000元行政处罚。

  在户外广告管理方面,《条例》首次明确规定,建筑物屋顶不得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同时,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禁止设置大型立柱式广告和条幅广告,这都将以往常见的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户外广告“打入冷宫”。

  在治理乱贴乱画方面,《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建(构)筑物、设施、地面刻画涂写,或者张挂、张贴广告、传单等。违反规定的最高可给予一万元罚款。在道路、广场等公共场地散发广告、传单的单位或个人,可处以100元至5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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