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个司法援助 保险项目落地宁波
本报讯 2017年12月26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中国人寿财险宁波市分公司签订宁波市司法援助保险合同,全国首个司法援助保险项目正式落地宁波。
长久以来,执行不能案件,尤其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执行不能案件,一直是执行工作中的难题。以宁波为例,全市法院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涉及人身损害赔偿金部分,有近90%的未执行率,其中绝大部分属于执行不能。2017年5月19日,最高法院指定宁波中院为全国唯一一家试点工作法院,试行在部分“执行不能”案件中引入保险理赔机制,同时要求宁波中院努力为全国法院创造出一条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据悉,该保险项目属于国家投保,由政府安排专项资金343万元支付保险费,以宁波中院为投保人,以涉人身损害赔偿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申请执行人为受益人,适用于宁波中院在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涉人身损害赔偿的刑事附带民事执行不能案件。
宁波市司法援助保险属于普惠制托底型经济补偿,理赔标准明确,理赔过程透明规范,不考虑受益人经济状况,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受害人或其近亲属的经济损失。对其中特别困难的当事人,还可在理赔的基础上再给予司法救助。这样使国家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各制度之间形成互补。
据了解,宁波中院在试点工作正式开始后,将不断总结经验,争取在2018年底前在全市法院铺开司法援助保险制度。 (杜金明 钟法)
鲁首例政府提起生态环
境损害赔偿案一审宣判
本报讯 近日,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山东省环保厅代表山东省政府诉山东天一环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山东天一环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支付生态损害赔偿款及其他费用745万余元。
据悉,该案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后,山东省作为试点省份由政府提起的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山东天一环保科技投资公司自2013年下半年开始将积压的医疗废物填埋在公司院内,填埋行为持续至2014年7月。经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环境风险与污染损害鉴定评估中心评估,非法填埋的医疗废物属于WH01类危险废物,现场清理出未经处置的医疗废物1385吨,土壤污染面积约9000平方米,地表以下约5米范围内的土壤污染,直接经济损失723万余元。合议庭根据案件事实和有关法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被告山东天一环保科技投资公司不服,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徐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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