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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报 2017年12月25日 星期一

加强高层建筑消防管理,安广厦更安人心

■刘丹 《 中国城市报 》( 2017年12月25日   第 19 版)

  大火无情,高层建筑火灾被公认为是世界性救援难题。12月20日,国务院法制办网站就公安部关于《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禁止在高层建筑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条款受到公众的普遍关注。

  当下,现代都市广厦林立,楼宇的高度无限地扩展了城市的可容量,然而,与人口密度增长成正比的还有火灾发生的频率和逃生救援的难度。公安部消防局数据显示,今年以来,我国高层建筑共发生火灾5046起,直接财产损失超8000万元。近10年来,全国共发生高层建筑火灾3.1万起,死亡474人,直接财产损失15.6亿元。

  触目惊心的火灾场面和一串串惊人的数字不断提醒我们,远离火灾,防患“未燃”,预防是确保人民群众远离火灾威胁的第一粒扣子,务必扣好。

  解决民生问题,就要从百姓最关心的方面入手。征求意见稿对电动自行车的规范要求可谓直指民生关切。目前,电动自行车是很多百姓必不可少的代步工具,但因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不规范,引发火灾、阻塞疏散通道而酿成的悲剧屡见不鲜。

  明确高层建筑楼道禁停电动自行车只是防范火灾的第一步,如何让电动自行车有处安放更为关键。征求意见稿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在这方面,北京市朝阳区推广集中充电车棚的做法已经先行一步。据了解,朝阳区黑庄户乡小鲁店村率先建起了电动车集中充电棚,号召“电动车不进村,电瓶不入院”,村内电动车集中在此投币或扫码充电,充满后自动断电。不仅安车,也安人心。

  当然,真正降低高层建筑火灾隐患还需“软硬兼施”。一方面,落实消防设施的硬件保障作用。要加紧弥补一些高层建筑消防设施不完备或不能正常使用的“先天缺陷”,排查消防设施日常保养不到位、维修不及时、消防疏散通道受阻、外墙保温材料不合格等“后天病症”。另一方面,发挥个人能动性的“软件”优势。不仅要落实主体责任制,让每栋高层住宅建筑明确一名消防安全楼长,还要优化消防管理人员队伍,让管理更科学、更有效,更要号召群众积极参与消防演练,加强普法宣传。

  居安思危是时代的需要也是现实的需要。法治社会,居安思危更是一种责任,一份义务。征求意见稿条分缕析地明确高层建筑的业主、使用人、受委托服务企业、消防技术服务单位、公安消防机构、政府等全部安全维护参与人的职责和义务。可以说,每个公民都是公共安全的创造者和彼此生命的守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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