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若厦门市民再不将垃圾进行分类,就不会只是受教育那么简单了,还可能收到执法部门开出的罚单。
日前,福建厦门城管部门开出垃圾分类《现场处罚决定书》,成为厦门开出的首张垃圾分类罚单。
首张罚单是厦门的重要一步
据悉,《现场处罚决定书》是在相关部门开出《责令改正通知书》后,针对不予整改的单位或个人开出的罚单。
11月9日下午,厦门湖里城管执法局金山中队执法人员来到金山街道后坑社区,检查垃圾分类落实情况。在这家名为“七八酒食”的烧烤店,执法人员随机打开一个厨余垃圾桶,发现桶内装有啤酒瓶、烧烤签等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
按照垃圾分类规则,啤酒瓶应丢弃在“可回收垃圾”箱内,烧烤签应丢弃在“其他垃圾”箱内。
“事实上,这家烧烤店的问题很突出,拒不垃圾分类已不是一天两天了,前期社区工作人员做了大量劝导工作,但店主都不予理睬,依然我行我素。”金山中队相关负责人说,社区没有执法权,只能将证据与线索转交执法局,接到线索后,执法人员赶到现场进行查看,发现确实存在这样的情况。
对此,执法人员先对该店家进行相关条例的宣传劝导,并对该店开具垃圾分类《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其3日内改正。“接到通知书后,店主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相关负责人说。
城管部门表示,对于前期开出的《责令改正通知书》,将持续跟踪各单位或个人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旦发现整改落实不到位,将严格依据新法规实施行政处罚。
为垃圾分类提供法制保障
今年9月,《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开始实施。这是福建省出台的首部关于垃圾分类的地方性法规。
《办法》共七章五十三条,主要包括分类投放、分类收集运输与处理、促进措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内容。落实管理机制、建立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明确个人的权利和义务、落实三化要求、细化分类管理、做好制度保障,在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四个环节都有相对应的法律责任。
截至10月底,厦门思明、湖里两区共出动执法人员2.5万多人次,进社区186批次,劝导纠正违反生活垃圾分类行为4856起,查处生活垃圾乱倾倒行为11起,罚款8.45万元。
厦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三大队执法人员介绍,《办法》施行以来,执法人员依照新法规进行严格的管理。近期,他们在市属公园范围内,对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开出3份法律文书,包括1份《现场处罚决定书》、2份《责令改正通知书》。作为厦门市新法规实施以来的首张罚单,第一张《现场处罚决定书》标志着厦门在垃圾分类上走出了重要一步。
据了解,早在2000年,厦门作为建设部八个分类试点城市之一,进行生活垃圾分类试点,但最终因无生活垃圾分类法规的协助等原因而终止。2014年以来,厦门重新试点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17年在岛内全面开展。
2016年10月,厦门组建了福建省首个市级垃圾分类管理中心。配备垃圾分类专职管理人员659名、专职督导员3300名、督导志愿者3324人。同时,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垃圾分类教育培训活动。截至2017年11月中旬,厦门市市垃圾分类知晓率达90%以上,参与率达80%以上。
根据《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没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党组书记、部长王蒙徽指出,厦门市经过半年多的努力,主城区的居民小区和全市机关、学校、驻厦部队等全部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形成了强化组织领导、注重法治先行、坚持共同缔造、聚焦学校教育和完善硬件设施等做法,值得各地学习和借鉴。到2035年,全国各城市要全面建立垃圾分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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