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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报 2017年12月04日 星期一

水资源“费改税”省市扩围至10个

不为增收为环保

■中国城市报记者 刘天瑞 《 中国城市报 》( 2017年12月04日   第 14 版)

  12月1日起,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水利部发布的《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河南、山东、四川、宁夏、陕西等9省(区、市)将纳入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加上2016年就已开始实施的河北,目前我国水资源费改税的省(区、市)正式扩大到了10个。

  “水资源税是绿色税种,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是十九大后率先推开的一项税制改革任务,是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举措。对促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有重要意义。”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司长蔡自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增强纳税人环保意识

  河北省试点改革一年多以来,河北规模以上用水户年减少抽采地下水0.37亿立方米,100多家城镇公共供水企业由抽采地下水改为取用地表水。同时,还没有增加一般工商业企业和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用水负担。

  河北省的巨大成功也推动了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地区的进一步扩大。记者梳理发现,扩大改革试点选取的9个省份非常具科学性和代表性。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等华北4地,地下水超采严重,水资源供需矛盾较大;河南、山东、四川、陕西、宁夏等5地均匀分布在我国的东、中、西部地区,各地水资源丰枯程度不一、取用水类型多样,具有典型代表性,这些地区的试点工作的推进也将为未来水资源税制度的全面推开积累经验。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水资源已经成为我国严重短缺的产品,这严重制约着环境质量的发展。

  财政部数据显示,我国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2.8万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28%。北方水资源紧缺,尤其华北地区供需矛盾较大,地下水超采总量及超采面积占全国1/2。

  去年,9个试点省市的水资源费收入133亿元,比照河北省试点政策,在试点期间将水资源税收入全部留归地方。业内认为,费改税增加收入的意义并不大,但更重要的是生态意义、绿色意义。

  “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是我国基本国策。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先决条件。”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兼职教授、税务资深人士刘拥军对中国城市报记者表示,水资源税的开征,有利于试点地区树立节约用水意识,促进人水和谐,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同时,水资源税还将有力地增强纳税人环保意识。

  关于人们普遍关心的水费会上涨的担忧,国家早已给出答案,即改革后城镇公共供水企业负担不变、居民正常生活用水负担不变、工农业正常生产用水负担不变。根据“三不变”的国家要求和河北省的相关实践看,与原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相比,居民和一般工商业企业税额标准将没有变化。

  一字之差变化大

  水资源“费”改“税”,虽一字之差,但变化却非常大。不仅征收部门从水利部门变为税务部门,同时在法律层面上也将更具强制性,水资源管理制度也将更为严格。

  据了解,实施水资源费改税,将依据税费平移严重,维持水资源费缴纳义务人、征收对象、计征依据等基本要素不变,预计这将更好的实现收费制度向征税制度的平稳转换。费改税的另一大特点是中央将对地方政府适当授权。根据各地水资源禀赋、取用水类型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同的状况,在统一税收政策的基础上,适当赋予地方政府确定具体税额等管理权,使各地因地制宜制定相关政策,调动地方积极性。

  实践过程中,由于各地水资源禀赋状况千差万别,因此,目前试点各地出台的水资源税税额标准表里,同行业不同地方的税额标准差距非常高。为了更加便民,税务部门还拟将水资源税的按月征收改为按季征收。

  关于未来如何推广试点的问题,刘拥军认为,试点地区开征水资源税,就需要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对现有的城市治理进行长远规划,实施节水工程,再不断克服改革中的难题,吸取成功经验,总结征管做法。在取得成效、具备扩大改革试点的基础和条件下,先易后难,向各地省市逐步推广,最终实现水资源税开征的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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