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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报 2017年11月13日 星期一

重庆: 全国首例跨省环境公益诉讼案强制执行

■中国城市报 吴昊/整理 《 中国城市报 》( 2017年11月13日   第 20 版)

  近日,重庆万州区人民法院开展“执行利剑”活动,对全国首例跨省级行政区域环境公益诉讼案——重庆巫山千丈岩水库环境污染责任案,强制执行生效判决书。

  当天,该院出动11名干警,前往湖北省恩施自治州建始磺厂坪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对其污染生态环境案件进行异地强制执行。对该公司银行存款和厂房设备进行了实地查封、冻结,敦促该公司立即停止对巫山县千丈岩水库饮用水源的侵害;责令该公司对位于恩施自治州建始县业州镇郭家淌国有高岩子林场选矿厂洼地土壤限期进行修复,逾期不履行修复义务或修复不合格,由该公司承担修复费用991000元;对其污染生态环境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限令15天内在国家级媒体上赔礼道歉。

  千丈岩水库位于重庆市巫山县和湖北省建始县交界,距长江25公里,是巫山县三个乡镇部分群众的饮用水源。2014年8月13日,重庆巫山县政府接到报告,千丈岩水库居民用水颜色异常,并带有刺鼻性的气味。经过联合排查认定,肇事企业为湖北恩施自治州建始县磺厂坪矿业有限公司。这家企业将试生产期间产生的废浆水,直接排放到未做防渗处理的洼地,沿暗河水系进入千丈岩水库,造成污染。

  事件发生后,国务院高度重视,要求环保部指导地方做好工作,有效保障群众用水安全。环保部启动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程序,组织专家成立调查组赴湖北、重庆调查,将事故认定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同年,11月13日,重庆绿色志愿者联合会在重庆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支持下,向万州区人民法院提起环境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建始磺厂坪矿业停止侵害、恢复生态并向公众道歉,成为国内首例跨省环境公益诉讼案。

  2016年1月14日,万州区法院经审理后一审判决重庆绿色志愿者联合会胜诉,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对千丈岩水库饮用水源的侵害,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相关受污染区域进行生态修复,并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2016年9月,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

  据悉,判决生效后,建始县磺厂坪矿业公司即着手组织进行后环境风险评估,但包括生态修复在内的其他义务尚未完全履行。今年7月,重庆绿色志愿者联合会向万州区法院提出了强制执行申请。

  在此次强制执行现场,建始磺厂坪矿业公司一负责人向执行法官表示,将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并承诺于11月20日前将公开赔礼道歉的文本提交法院审核通过后在国家级媒体发布;11月30日前将生态修复方案提交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在12月中旬前实施生态修复;同时积极组织资金支付公益诉讼产生的相关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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