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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报 2017年11月13日 星期一

“双11”花式促销 消费者不太买账

■中国城市报记者 刘蕾 《 中国城市报 》( 2017年11月13日   第 04 版)

  与以往单纯“拼手快”“拼网速”的玩法不同,今年“双11”购物节“剁手党”还要“比智力”。

  记者发现,“双11”未到,不少平台、众商家为赢得先机推出的花式促销活动早就提前“现身”,包括预售、定金膨胀金、各类满减红包、直降红包、返现券、火炬红包在内的各种优惠规则,更是让人眼花缭乱。面对这种“窘况”,有网友感叹:“智商已经跟不上了,根本不能愉快地‘买买买’了!”

  预售花样多 实则不合法

  本报记者登录天猫、京东、网易严选等APP或网店平台看到,各家平台的“双11”的活动名目繁多,活动的优惠内容也不尽相同,但规则却很复杂。

  仅就天猫一家来看,传统的“红包”已经变身为全球狂欢红包、火炬红包、群战队红包、品牌狂欢城红包和线下AR红包5种;光是购物津贴就有叠加顺序:大促价(促销价)→单品级优惠→店铺级优惠→优惠券→购物津贴→红包等。这些优惠规则让人犯晕,也或多或少地存在欺诈现象,其中最常见的当属“预售”和“付定金”了。

  据了解,11月7日,北京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商务委、质监局等8家单位集中约谈了京东、天猫、亚马逊等13家电商,要求“双11”期间,平台经营者不得采用格式条款设置不合理规定,不得采用格式条款设置订金不退,预售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自行解释商品完好、增加限退条件等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随即,记者打开某平台的一款护肤品页面,上面显示着预售价格和定金数额。在记者向商家询问,定金是否可退时,商家给出的答复是:“支付定金后如因个人原因等非卖家责任而未如期支付尾款的情况,定金均不退还。”商家表示,在支付定金前,买家已经勾选了平台预售规则,同意定金不退等预售协议的,同时产品页面也有预售定金不退的相关说明。之后记者又询问了几个售卖需要支付定金产品的商家,得到的都是一样的回复。

  可以看到,尽管相关部门已经做出了规定,平台和商家仍存在定金不退的行为。

  为此,记者采访了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刘俊海,他表示,“定金不退”依据的是《担保法》里定金规则的惩罚性,即消费者支付定金,后期违约,不买了,那么经营者可以不予退还;反之,如果经营者拒绝履行合同,不卖了,那么他应当双倍返还。

  “但是,这种做法是不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其中25条明确规定,消费者有后悔权。在电商购物的消费者,商品送达七天内都可无理由退货,更何况合同未缔结时。”刘俊海认为,这种行为不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消费者知情权的立法目的。

  针对有关部门出了规定,但商家仍没有执行的情况,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部副主任白明对记者说:“目前,很多网络商家法治意识淡薄,是造成这种现象的直接原因。我希望,有关部门不只是‘说一说’,更应该做一做,针对预售商品这种有风险的,应该严格审批和监管。”

  花式促销遇冷 消费更加理性

  今年,这种“乱花渐入”的促销方式,在消费者那里受了“冷遇”。在调查中,有多名消费者向本报记者表示:“今年的‘双11’简单直接的打折活动几乎没有了,买个百十元的东西,得花不少时间研究各类活动规则,最后也就省了十几块,感觉很不值。”

  消费者肖小姐就是其中一员。她告诉记者,临近“双11”,购物车里的部分商品“失效”了。“不是缺货,就是原来的优惠取消了、价格恢复为原价。如果想继续获得优惠价,就必须申领优惠券、购物津贴。但是花样太多了,根本弄不明白。” 肖小姐说。消费者蔡先生直接表示,由于细则太过复杂,今年“双11”不会再因优惠而冲动消费,而是只看真正想买的商品。

  “双11”一些促销是在以往促销方式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为的是让消费者有一些新鲜感、刺激消费者的购买欲,然而消费者并不买账。

  “这种促销规则,不能让所有消费者都看明白,一定程度上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和公平交易权,消费者也不太高兴,只是商家‘自娱自乐’,只有小聪明没有大智慧。”刘俊海坦言,“商家真想打折、搞促销,就应该明折明扣,明明白白地直接告诉消费者。”

  “消费者这种不买账的态度,也体现了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逐渐用更加理性的态度去看待购物节的各种折扣,不再冲动消费,毕竟‘吃一堑长一智’。”白明说。

  注意虚假优惠 留存购物证据

  电商造节,“双11”真的能为消费者省钱吗?

  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2016年“双11”网购节综合信用评价报告》中显示,“双11”真打折已然成为共识,但商品以次充好、虚假宣传、制假售假、信息泄漏等信用问题仍层出不穷,质量差评持续“三高”、促销活动“暗藏陷阱”、刷单炒信仍未绝迹,九大“痛点”亟待重视。

  去年“双11”期间,上海市消保委发布了“双11”网购节投诉数据。其中,受理涉及“双11”网购节的投诉案件中,促销优惠不实是消费者投诉最为集中的问题,占比62%,主要包括优惠条件限制多、优惠承诺不兑现、保价承诺不保价等。

  白明提醒消费者,“对于虚假优惠,消费者应该保持警惕,更加理性地看待各种折扣,不要因贪小便宜而吃亏。”

  事实上,今年的“双11”,这种虚假优惠现象依然存在。消费者岳女士对记者说,她发现,这几天她购物车里的某牌养生壶“悄悄”涨价了,再打开一看,页面上显示的‘双11’折扣价竟然与之前的价格所差无几,“感觉被骗了。”

  “这样的行为违反了商家对消费者应当履行的披露义务,也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某种程度上是一种欺诈行为,应当推行1+3倍的惩罚性赔偿制度。网购时,消费者一定要索取并保存购物凭证以及各种购物聊天记录,作为维权证据。一旦发生侵权行为,可及时联系商家、交易平台和有关行政机关,包括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主张自己的权利。”刘俊海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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