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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报 2017年11月06日 星期一

广州首次明确住房租赁标准

租房签约将有范本可依 人均使用面积不得低于5平米

■中国城市报记者 孟航 综合报道 《 中国城市报 》( 2017年11月06日   第 14 版)

  近日,广州多部门针对住房租赁市场发布新政策,针对备案难、群租房乱象、租赁合同不规范等问题“对症下药”。具体来说,广州首次明确住房租赁标准,规定除特殊情况人均居住使用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广州明确各种租房场景下的备案责任人,将租房备案全流程“搬”到网上;广州11月将推行首个住房租赁合同网签范本,租房签约将有范本可依。

  解决租房备案难

  广州开启租赁合同“线上线下”备案模式

  10月30日,广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印发《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网上备案规则》(下称《规则》),对2013年出台的《规则》进行了优化,标志着广州市全面开启房屋租赁合同“线上线下”备案模式。

  针对租房市场存在的承租人单方备案难的问题,《规则》明确了各种租房场景下的备案责任人。具体来说,《规则》明确自行签约的,由出租人办理网上备案手续;租住租赁企业房屋的,由企业办理网上备案手续;经中介居间促成房屋租赁关系的,由中介机构办理网上备案。出租人可不用担心不配合办理租赁合同备案手续的情况。

  而对于备案责任的主体来说,《规则》实施后,出租人、住房租赁企业、中介机构也可足不出户,通过网络完成房屋租赁备案手续,方便快捷。刚刚上线的“广州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即“广州市智慧阳光租房平台”,以下简称“阳光租房”),正是《规则》在服务管理理念上的体现。

  住房租赁标准出炉

  严禁群租房、房中房、“胶囊公寓”

  在直击备案难这一“痛点”问题的同时,广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公安局、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联合近日颁布《关于广州市住房租赁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标准》),首次明确了广州住房租赁标准,对于人均居住面积、安全居住、个人改造住房租赁等方面的标准作出界定,为保障承租人健康安全居住提供了制度保障。

  在人均居住面积上,《标准》结合广州近几年房屋租赁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首次明确了租赁住房的人均居住使用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考虑到现实生活中的特殊需要,承租人与同住人之间具有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及医疗护理等特殊情况的除外。通过人均居住面积的设置,将有助于解决“群租房”乱象,以及由此引发的治安、消防、卫生等问题。

  此外,《标准》明确了宿舍型住房租赁的标准,严禁“胶囊公寓”。《标准》明确了单位宿舍、住房租赁企业经营的宿舍型公寓和集中式公寓的租赁住房的标准,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小于宿舍建筑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合理引导、鼓励宿舍型租赁住房的发展,禁止经营“胶囊公寓”。

  租房签约将有范本可依

  推行使用首个住房租赁合同网签范本

  11月起在广州租房签约,也将有范本可依。日前,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印发《广州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下称“合同文本”),自2017年1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使用。这是两部门首次联合为公众提供住房租赁的合同范本,也是广州首个住房租赁合同网签范本。

  该合同文本是日前正式上线的阳光租房的网签模板,由十四条通用条款、2个附表组成,从租赁双方最关心的内容着手,对房屋情况及居住要求、租赁期限、租金及押金、房屋的交付、返还及腾退、房屋维护及维修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等方面都作了明确的约定,以保障租赁双方合法权益,引导当事人公正签约履约,进而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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