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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报 2017年09月04日 星期一

评论不“飙车”跟帖有保障

■秦川 《 中国城市报 》( 2017年09月04日   第 22 版)

  8月25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表示,此举旨在深入贯彻《网络安全法》精神,提高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促进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健康有序发展。

  “无跟帖,不新闻”,跟帖评论服务已经成为各类传播平台的“标配”。不少跟帖极其精彩,有的妙语如珠,有的思想深刻,但也毋须讳言,有的跟帖存在传播网络谣言、散布污言秽语、发布违法违规信息等不良现象。

  出台《规定》,体现了国家依法加强治理互联网跟帖的决心和能力。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依法依规治理互联网,既是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化的应有之义,也是提高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的必由之路。

  纵观《规定》,人们可明显看到法治精神体现在每个环节,浸润于每个条款。比如不实名就跟不了帖。再比如,从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用户自律作出规定,到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干预舆论作出规定;从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加强用户管理作出规定,到对建立公众投诉和举报制度作出规定……莫不如此。换言之,将与跟帖有关的每个责任主体都纳入法治轨道,特别是建立公众投诉和举报制度,动员公众参与治理,势必对促进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健康有序发展更有裨益。

  有人担心出台《规定》会不会伤害跟帖评论的质量、会不会限制公民发言的权利?这种担心是多余的,《规定》剑之所向是问题评论,是违法信息。正如网信办有关负责人所说,规定要求处置的是违法信息,不存在妨碍言论。

  有哲人说过,“自由就是做法律允许做的事。”自由与法律、与秩序紧密相连,没有不讲秩序的自由,也没有不讲法律的自由,只图一时之快大放厥词,甚至炮制违法跟帖,当然不可取。互联网是自由开放的平台,人人都有麦克风,人人都有话语权,但保持对互联网的敬畏,遵守法律是基本准则,底线不可逾越。

  如今《规定》已经出台,应尽力让其发挥最大效力,除了监管部门应该履行好职责,网友尤其是平台更应该心存敬畏,敬畏法规、敬畏秩序、敬畏人心。

评论不“飙车”跟帖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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