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省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新余市城市管理局(新余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标志着新余市城市管理局(新余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新“三定”方案正式出台。
据了解,“三定”方案依据中央“三定”规定而制。“三定”规定是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而对国务院所属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等所作规定的简称。该规定是国务院的规范性文件,是各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三定主要指定部门职责、定内设机构、定人员编制。
2016年3月,新余市确定为江西省改革试点城市,历时两年,打造了具有新余特色的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样板,受到国家住建部、省住建厅的充分肯定。
那么,新余市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到底有何特色和亮点?
记者通过梳理发现,新余实现了市、区、街道、社区四级管理格局,并成立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为全市城市管理的综合协调、组织机构,形成了市、区、街道、社区联动,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城管”格局。
其次,新余制定并公示了城管执法权责清单。对需要划入市城管局的有关规划、住建、房管、人防部门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和公安、交通、水务、环保、民政、市场监管(含食品药品)等涉及城市管理的部分行政处罚职能进行了全面梳理,并向社会进行了公示。改革后,市城管局的行政执法职能由141项增加至431项。
据悉,新余确定了城管执法人员配备比例。按照城市常住人口万分之八的比例确定城市管理执法人员数量。
3月28日,中共新余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市城管局分校(分院)成立。新余市、县、区城市管理和执法系统423名管理和执法人员分三期进行了全封闭集中轮训。
另外,在该市实行城市管理和“门前五包”常态化的督查考核机制,并将各级各部门城市管理考核成绩列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绩效考核内容。与此同时,新余城管建立了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建立落实城市管理各职能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和公务合作机制,并组建了市公安局城市管理执法保障机构。公安城管执法保障机构,为正科级单位,并常驻市城管局办公。
近年来,江西省新余市以战略的眼光,谋划和部署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和城市管理工作。目前,新余城管部门改革工作按时间节点和要求正快速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