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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报 2017年08月21日 星期一

在开发中保护古建筑

■子衿 《 中国城市报 》( 2017年08月21日   第 15 版)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化进程大步向前。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一些具有体现城市历史和民俗意义的地域性、民族性和个性特征也在日渐消退。特别是具有代表意义的古街道,被严重破坏。在城市建设中,如何处理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之间的矛盾,这是现代城市建设中的一个重要话题。笔者认为,应当从以下四点着手解决。

  首先,在开发中保护,避免静态的保护。古街往往具有较高经济价值和市场前景,政府在加强对其保护的同时,应该积极地开发其经济价值。只有获得了资金支持,对古街的保护才能落到实处。静态保护只是竭泽而渔,既带不来实际的利润,也不能增加在保护中的资金投入。

  其次,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将比较容易搬迁的古街移到合适的地方加以保护, 从而为城市的发展腾出空间。三峡大坝建设的时候就有相当一部分的文物都被迁移了,而且收到了很好的效果。这就说明了“搬迁式保护”也是一种有效地保护方式,也不会有太大的负面效果。

  再次,借鉴西方国家的经验重视城镇广场和街道的设施,把各种特色的街道设施与建筑物珠联璧合、相映生辉,形成丰富的城市空间和多彩的人文环境。在城市街道设施的设计上,注重街道历史与传统文化相一致。

  最后,加强对古街保护的相关宣传和教育工作。让市民们积极地参与到古街的保护中来,自觉地保护古街、呵护古街。让广大市民都能够认识到古街的历史文物价值和其在城市发展中的重要性,只有大家都参与了对古街的保护,古街才能够永远地存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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