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记者从上海市举行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上海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安全管理办法》)经6月26日市政府第15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市政府令第55号发布,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
《安全管理办法》共6章42条,包括总则、消防安全责任、消防设施器材和标志的设置维护、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以及法律责任等内容,对适用范围、住宅物业有关各方的责任、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电动汽车和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管理、住宅物业区域的执法协作、住宅物业限制登记等重点问题作了规范。
据了解,上海是常住人口超过2400万的超大型城市,建筑密度大,火灾隐患多,其中居民住宅区的火灾事故发生频率较高,直接危害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制定《安全管理办法》,是在总结固化以往有效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吸取国内外住宅建筑火灾教训,补齐城市管理的短板,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为规范住宅物业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加大执法力度提供法制保障。
上海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吴偕林指出,此次立法在制度体系和实践操作两个层面实现了突破:一是填补制度空白,完善法制体系。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领域长期以来没有专项立法,《安全管理办法》出台后,本市消防安全管理的法制体系更加完备,规定更加详尽。二是解决操作瓶颈,实现闭环管理。针对影响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落地的难点问题,《安全管理办法》从更细、更实、更具操作性的角度进行制度设计,为各类问题的解决提供明确可行的路径规范。
目前,上海市致人伤亡的火灾中,致灾因素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一是电气故障和用电隐患风险居高不下;二是消防设施缺损且维保不力;三是疏散通道堆物现象严重;四是居民业主消防安全意识淡薄。
上海市公安局副局长俞烈指出,针对上海目前的问题,《安全管理办法》提出了相应的管理手段和措施要求,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一是规范住宅物业共用部位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行为;二是明确住宅物业设置消防安全标志的要求和法律责任;三是明确住宅物业建立消防档案的要求和法律责任;四是建立条块执法协作机制;五是明确提出在住宅物业中的九项禁止性行为和电动车充电安全管理规定,增加了违法出租等行为的法律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这次《安全管理办法》当中关于相关主体的责任划分,特别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明确物业服务企业的责任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在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当中是重要的责任主体,《安全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专门对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履行的责任,从九个方面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包括:制定并实施管理区域的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和消防档案管理制度;定期开展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的防火巡查、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障消防车作业场地不被占用;定期进行管理区域内共用消防设施、器材及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管理,确保完好有效;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开展消防演练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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