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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报 2017年07月17日 星期一

北京市消协发布调查结果:

部分旅游线路强制消费问题突出

■中国城市报记者 张汉娜 《 中国城市报 》( 2017年07月17日   第 19 版)

  近日,据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发布的2017年旅游消费体验式调查结果显示:北京市部分旅行社强制消费问题突出,在线旅游平台管理有待改进。

  据了解,本次调查历时3个月,调查由61名调查员参与,收集54个有效线路样本。调查主要对象为在线旅游平台、旅行社、景区等。

  调查发现,部分旅行社提供的旅游合同中存在信息披露不完整、条款内容不规范、隐藏强制消费项目等问题,交通、住宿与团餐标准等内容不明确。部分体验线路存在强制消费现象,且多为隐性强制消费,合同中未标明的、但对行程有影响的隐性强制消费普遍存在。有的导游要求游客在团费之外,每人另行支付70元“导游讲解和小交通电瓶车费用”,否则会影响行程。

  此外,旅行社存在随意更改住宿酒店规格、降低住宿标准的情况,团餐质量普遍低下。部分导游责任意识较弱、服务规范性较差,有的导游在行程未结束前自行离团。

  在线旅游平台在交通、住宿等方面的信息发布较为模糊,在线旅游平台、组团社、地接社之间衔接不规范。有的在线上标明游览,但是实际并未游览。

  北京市消协秘书长杨晓军说,“一日游”强制消费问题突出,个别线路中强制消费金额在团费金额中占比较高。“一日游”中散拼团普遍,游客被多次“转团”,服务过程混乱、体验感差。

  针对此次调查发现的各类问题,北京市消协建议相关政府部门持续加大监管力度,继续加大对于黑导、黑车的查处力度。旅游管理部门应对违法违规者建立黑名单及行业退出机制,建议实行“一次查处高额处罚,二次查处终身禁止入行”机制,对处罚结果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并通过媒体对其行为予以曝光。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5月26日,北京市出台《北京市旅游条例》(下称《条例》)并于8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针对一日游所表现的突出问题做了具体规定,今后擅自散发一日游广告、以不合理低价非法揽客、诱骗强迫或变相强迫购物、擅自变更行程等行为均将依法受到严惩。其中,《条例》第六章“法律责任”部分的18项规定中,除参照旅游法等法律规定的处罚标准外,共明确了12项处罚金额。其中,最低2000元,最高20万元。处罚对象涉及“非法一日游”利益链条上的各个环节。

  针对在线旅游平台与旅行社的责任划分不清,北京市消协建议有关部门,进一步强化在线旅游平台和旅行社的日常规范管理,督促建立在线旅游平台和旅行社的责任体系,对双方责任承担予以明确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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