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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报 2017年07月17日 星期一

5省出台“独生子女照料假”

最长可达20天

■中国城市报 郑丹子综合报道 《 中国城市报 》( 2017年07月17日   第 03 版)

  近日,四川省发布《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其中提出“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低于3天照料患病父母假期”,引发社会关注。

  有关“独生子女照料假”,四川不是第一个“探路者”。记者梳理发现,截至目前,已有福建、湖北、广西、四川、河南等5个省份针对此假期出台相应政策。

  5省份出台政策 福建3月已施行

  在我国,独生子女已是一个非常庞大的群体,而且有其特殊性。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大约有2.18亿独生子女。同时,相关数据显示,到2020年全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增加到2.55亿人左右,占总人口比重提升到17.8%左右,而他们中的大多数,都只有一个孩子。

  为了彰显人文关怀,确保老年人在生病期间有子女可依,许多省市开始陆续推行“独生子女假”。

  今年3月1日,《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印发施行。《条例》规定,独生子女的父母年满60周岁,患病住院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持其子女进行护理照料,并给予每年累计不超过10天的护理时间,护理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除福建已实施外,湖北、广西、四川、河南等省份也已公布相关规定。其中,河南给予独生子女的“照料假”最长,最多为20天;广西次之,最多也有15天;湖北规定每年累计不超过10天;而四川给出了一个弹性说法:不低于3天。

  此外,各地政策均规定独生子女在照料其年满60周岁的父母时,护理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四川还额外增加“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保障供养人省亲休假的权力”的表述。

  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院长田毅鹏表示,面对社会老龄化趋势,需要做出一些新的政策调整以应对,“‘照料假’是一个有价值的政策性探索,通过在地方上先行、总结,待未来成熟之后,将有助于将之推向更广层面。”

  专家:政策虽好重在落实

  这一贴心政策的出台受到广大民众的拥护和欢迎,但也有不少人担心,如何不让它成为“纸上假期”?

  为了使政策更具操作性,在目前已出台“独生子女照料假”政策的省份中,福建省设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有关机构或组织不支付独生子女护理期间享有工资福利待遇的,将由人社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给付。此外,用人单位违反该规定将面临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还会被列为工资支付行为失信单位,将受到重点监管。

  更值得一提的是,如果是严重失信的用人单位,会纳入人社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黑名单”,在招投标、市场准入、融资授信等方面都会受到约束。

  湖北省老龄办相关专家表示,“独生子女假”的政策虽好,但更重要的是落地执行。目前来看,由于相应监督体制尚未建立,机关与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落实护理假相对容易,而一些私营企业在执行政策上可能会大打折扣。因为护理假的实施无形中增加了企业的用人成本,完全让企业买单不太现实。

  广西大学广西创新发展研究院副研究员莫光辉认为,多地明确规定“独生子女照料假”,体现了各地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和民生关怀,无论对个人家庭,还是对整个社会都有好处。“照料假”给独生子女提供了尽孝尽善的好机会,有利于密切家庭成员关系,构建温暖有爱的家庭氛围,也有利于形成尊老敬老的社会氛围。

  但莫光辉也指出,好的政策关键在于落实到位才会起到政策出台应有的效果:一方面要加强宣传,尤其应扩大网络、微信等新兴媒体的全方位推介,让广大民众知晓、熟悉“独生子女照料假”的出台背景和相关细则;另一方面要做好监督。有关部门要对法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在一定范围内及时公布各单位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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