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31日,福建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并确定于7月1日起施行。这是福建省首次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的保护进行立法。
《条例》按照“一盘棋”的理念,明确保护规划与城市、镇、村庄规划的衔接,规定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的开发利用规划、建设规划应当符合保护规划的要求,实现多规合一。《条例》提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的保护应遵循科学规划、严格保护的原则,保持和延续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正确处理保护传承与开发利用的关系。该条例要求调动原住居民保护积极性,鼓励其依据保护要求从事当地特色产业的生产经营等相关活动;政府采取措施引导民间资本投入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历史建筑的保护与利用等。
福建,这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数量位居全国第2位的省份,以立法的形式,把历史文化名镇和传统村落的建设摆在更加重要位置,吹响了建设和保护历史文化名镇和传统村落的号角。
摸底建档同步、保护开发兼顾、原貌原味同在、乡愁乡情并存……近年来,福建省聚全省各方力量,多举措、全方位开展历史文化名镇和传统村落的保护发展,并取得显著成效。
“历史文化名镇和传统村落要保护好,发展好,必须有强大的政策支撑。”从《福建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评选办法》与《福建省传统村落评审认定办法》的颁发到《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的实施,评选办法、认定办法、保护条例,福建省历史文化名镇和传统村落保护政策全方位出现,一批“叫得响、有干货、可操作性强”的政策措施应运而出。
从“单一的保护”到“保护与开发兼顾”,从“党委政府搭台”到“政府百姓大合唱”……福建的历史文化名镇和传统村落保护发展之音越来越激越、昂扬,正逐步迈向共享实惠的康庄大道。
福建突破
站在飞跃的新起点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离不开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颁布实施到《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的实施,都是福建省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福建文化遗产事业的一件大事。
“留得住青山绿水,记得住乡愁”是中国梦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历史文化名镇和传统村落拥有较丰富的文化与自然资源,具有一定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经济、社会价值,是历史文化的鲜活载体,维系着中华民族最浓郁的乡愁。
特别是在城市化进程中,城市要发展、社会要进步,但是在发展的过程中也要保留各个时代、各种类型的历史文化遗存,为城市保存历史记忆,构建城市特色,实现城市的全面发展,这才是符合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的真正的发展。
不保护不行,保护慢了也不行。从量的积累,到质的飞跃;从点的突破,到全面的提升。近年来,福建抓住难得机遇,乘势而上,省委、省政府领导班子从政策支撑、队伍建设和资金支持三方面实现“福建突破”。也正是这样的“福建突破”,根植于政策的大力支撑,各地也根据实际编制各类保护条例。
这些年,福建省采取树典型、促带动的方式,省财政每年安排5000多万元(2017年起提高到1亿元),重点扶持10个传统村落和名镇名村保护改善提升,通过树立示范典型,以点带面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发展。30个重点扶持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共实施项目22个,完成投资6.78亿元。
各级党委政府贯彻落实中央的重要指示,结合实际,不断探索,才有了一项项成效。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员会、泉州市泉州古城保护发展工作协调组、漳州市成立古城保护开发领导小组、永泰县成立副处级单位的“村保办”等等。
在各级财政、文化、旅游、发改、水利、交通、林业、民政、妇联、扶贫等部门的大力配合支持下,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广大村民和社会各界力量的共同努力下,福建省历史文化名镇和传统村落实现从党委政府“独角戏”到各界力量“大合唱”的转变。宁德市古田县杉洋镇由乡贤牵头成立“古镇建设基金会”等等。
这些年,福建省不仅实现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数量上不断增多,更是在保护与发展中取得长足成绩。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达42个,数量位居全国第2位,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121个。中国传统村落达229个,数量居全国第6位。125个中国传统村落争取中央补助资金约3.75亿元。
福建优势
走新路,办大事
福建历史悠久,是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起点和发祥地。作为承载中华民族历史和文化记忆的传统村落,真实记录了传统建筑规划布局的经典理论和精湛的建造技艺,突出反映了福建各地特色风情和传统文化,承载着福建人民浓浓的“乡愁”, 孕育出闽南文化、闽都文化、客家文化、朱子文化、闽北文化等多样地域文化。在福建900多个乡镇、14000多个村庄的滨海之岸、青山绿水间,散落着大量的传统村落。
目前,福建省已有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37处291个点,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74处,形成了国家、省和市、县(区)三级文物的有效保护体系。
历史文化名镇和传统村落的保护开发,关键在激活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例如,先后培养了古建筑特色工种技术工人4000多人;对全省900多个乡镇政府乡镇长、村建站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免费脱产业务培训;举办中国传统村落申报专题培训班,发动约800名村主干和相关乡镇管理人员参训,并邀请住建部专家和省内知名专家,讲解传统村落保护理念、保护规划编制要点以及传统村落申报注意事项等内容;福建工程学院成立福建传统村落与历史建筑研究中心,开展该省传统村落聚落形成、发展、演变等研究;培养一批“用得上、留得住”的“土专家”等。
增强主人翁意识,实现从“要我保护”到“我要保护”的转变。宁德市霞浦县半月里村村民雷其松倾其所有资金从90年代开始保护古民居、收集历史文物,自建民间博物馆;福州市永泰县嵩口镇百姓自发献出自家的文物用于建设镇级博物馆。
这些年来,福建省在历史文化名镇和传统村落传承方面展现出很多特色做法:泉港区后龙镇土坑村把家训编写成乡土教材;永春县茂霞村古砖窑厂还在生产古香古色的古砖瓦;五夫镇、杉洋镇等还展开国学班,传承朱子文化;连城县培田村开展“耕读文化”等等。
福建创新
推动名镇和传统村落的
可持续发展
只有不断创新保护与发展的模式,才能推动福建历史文化名镇和传统村落的可持续发展。福建省通过适度开发,更多的人来到传统村落后,既能看到古建筑,又可以学习传统文化,体验民风民俗,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发展,才能实现其最终的价值与意义——守望乡愁;不断改善村民的生活质量,让他们有更多的获得感,保护传统村落工作才能获得更多支持,走得更远,原汁原味地留住乡愁、守望乡愁。
邵武市和平镇破解征地拆迁难题,围绕“田园古堡、古韵和平”主体,大力修缮保护古民居、古建筑,发展旅游业,打造“4A”景区,古镇环境景观面貌改善提升明显;永泰县嵩口镇邀请台湾团队,采取针灸模式,打造重要节点,整理挖掘传统手工作坊和工艺,引入台湾新型业态示范带动,推动古镇旅游发展,让宜居古镇留住乡愁,让包容古镇传承古风、家训,让“双创”古镇推动可持续发展;尤溪县桂峰村重点保护几十栋历史建筑和古街古墙,完善基础配套设施,明显改善环境景观面貌,延续了历史风貌和古民居遗产,促进了乡村休闲旅游发展;永春县茂霞村整治修复和塘古街,形成统一协调地域建筑风貌,并结合溪流整治,打造廊桥、景观拦河坝、休闲广场、荔枝河岸等节点景观带,突显茂霞古村清幽自然的园林意境;连城县培田村大力推进古村落的旅游开发,引导鼓励村民发展以“住农家屋、吃农家饭、干农家活、享农家乐”为主要内容的生态农业休闲度假旅游,吸引大学毕业生开店创业,开发出不少创意产品,带来了生机与活力;福安市廉村整治修缮祠堂、民居等历史建筑和官道、城墙、古码头等历史环境要素,完善排水沟渠、公厕、停车场、旅游标识等设施,精心打造独具特色的廉文化第一村;南靖县塔下村发挥村民主人翁作用,实现“五共”,即共同保护、共同参与、共同开发、共同监督、共享成效。
在《福建省传统村落和历史建筑、特色建筑保护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中指出:2020年,全省增列国家级传统村落达到300个,省级传统村落500个,市县级传统村落500个;每年重点扶持一批传统村落保护和环境面貌改善提升;至2020年实现全省农村地区历史建筑、特色建筑普查全面覆盖,预计登记数量达到3万栋……一系列引领福建省历史文化名镇和传统村落发展的重磅规划和方案密集出台,清晰定位该省的新坐标。
道不可坐论,事不能空谈。在建设历史文化名镇和传统村落可持续发展的新征程上,福建省面向2020年部署的规划,形成远近结合、梯次接续的系统布局。
历史文化名镇和传统村落是乡村历史、文化、自然遗产的“活化石”和“博物馆”。几千年来,村落不仅是农业文明最直接的活态存在,更是一部部鲜活的、续写中华民族文明史的“活史书”。通过一个小小村落,中华民族培育形成了家国文化的秩序观念,构建形成中国社会最基层的伦理与道德体系,并代代传承久远悠长的民族历史。从根本上说,传统村落是中华文明的“基因库”,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家园。时至今日,散布在福建大地上的传统村落,仍然是一个个具有活力、并传承文化和发挥功能的社会有机体,生生不息、薪火相传。
站在新的起点上,福建省将从树立文化自信的高度认识传统村落保护工作,从中继承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和文化,进一步增强文化软实力,为发展贡献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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