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15%的药品加成终于要取消了,老百姓以后在公立医院拿药将更便宜。
日前,记者从河南省发改委获悉,该委近日发布《关于做好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简称通知),各级各类公立医院于9月底前全部取消药品加成。《通知》指出,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是医改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是医疗卫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必然要求,是破除“以药补医”促进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的重要举措。
药品加成始于上世纪50年代,目的是弥补公立医院收入不足,维持正常的运行和发展。迄今为止,医院收入主要分为三部分,包括财政补贴、医疗服务收费与药品加成。药品加成取消后,医院的收入来源由“三个渠道”缩减为“两个渠道”。
根据医改时间表,2017年我国公立医院将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回归公益性轨道。何谓药品加成?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部门在2006年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整顿药品和医疗服务市场价格秩序的意见》中提到,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销售药品,要严格执行以实际购进价为基础,顺加不超过15%的加价率作价的规定。药品实际购进价是指扣除各种折扣后的价格。
河南省在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面,走在了前面。《通知》明确,各地要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
一是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各级各类公立医院于9月底前全部取消药品加成,除中药饮片外的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主要由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进行补偿,并做好与财政投入政策的衔接,推动破除“以药补医”,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新型补偿机制。
二是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按照“控总量、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要求,重点提高诊疗、手术、康复、护理、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价格。
三是同步配套相关改革。强化与医药、医保、医疗等改革政策协同联动,同步推进。特别是做好与医保政策的衔接,调整后的医疗服务收费要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要通过规范诊疗行为、降低药品和耗材等费用,为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腾出空间。
四是平衡好相关方利益。正确处理好医疗机构、医保基金、患者等各方关系,统筹兼顾各方利益,确保医疗机构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总体不增加。要树立底线思维,高度重视保障特殊病种群体、低收入群体特别是贫困家庭的利益,保障这些群体的基本医疗需求。
药品加成取消后,减少的收入如何补偿?通知认为,要通过医疗服务价格结构的调整优化弥补。要重点提高诊疗、手术、康复、护理、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价格。
此外,通知还要求各地认真做好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测算工作。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会同卫生计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迅速组织开展本地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测算工作。要摸清各城市公立医院收入、支出、结余、人员、工资、资产、诊疗人次等基本情况,积极稳妥地推进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为何要取消药品加成?有专家表示,取消药品加成,可以更多地体现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加大政府的投入,有助于消除可能存在的大处方问题,也能逐步改变医疗机构靠药品加成来获得经济收入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