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6月8日,记者从深圳市海洋局获悉,在刚刚结束的“国家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评选中,深圳获批成为国家“十三五”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这是继去年12月国家海洋局批复深圳为首个“海洋综合管理示范区”后,国家赋予深圳在海洋发展方面的又一重大使命和殊荣。
此次“国家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评审工作由财政部、国家海洋局共同组织,由第三方机构对所有申报城市(区)开展申报材料的形式审查和项目库评审评估。在此基础上,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10位专家以会议答辩形式开展综合评审工作,现场打分并当场公布结果。此次“国家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评选,深圳高度重视,各相关部门通力配合,市海洋局精心准备、精彩应答,获得了专家组的高度评价。6月1日至2日,13个沿海城市(区)经过激烈角逐,最终深圳市、秦皇岛市、威海市、上海浦东新区、宁波市、北海市、海口市等7个城市(区)入围。
深圳入选“国家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后,将直接获得中央财政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及政策等方面的重点支持。记者了解到,目前该局正在修订完善《深圳市“十三五”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方案》,深圳市以建设“世界级海洋中心城市”为目标,重点部署深圳海洋强国示范区、海洋综合管理示范区等建设,打造海洋产业“深圳质量”,实现海洋经济跨越式发展,为全国海洋经济科学发展提供示范。 (徐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