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兼新闻发言人孟玮表示,各地盐业主管机构或食盐安全监管机构的行政职能与盐业公司未分离的,今年6月30日前要编制完成省、市、县三级盐业监管体制改革方案,年底前要实现分离。
据悉,今年是盐业体制改革的全面实施年,记者梳理后发现,截至目前,我国31个省、市、自治区已全部出台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目前,各地推进盐业政企分离的脚步还在加快。
政策推动加速政企分离
盐之价值,饮食与工业均不可缺;盐之产销,市场与监管皆不可少。
食盐业在我国一直以来都是实行专营制度,这项制度主要由国务院1990年发布的《盐业管理条例》以及1996年发布的《食盐专营办法》进行规范与调整。
有分析指出,过去隐藏在中国食盐流通行业“暴利”的表象背后的,是长期以来政企不分,盐业监管机关和经营者混为一体并由此带来种种问题的体制缺陷。
对此,去年4月,国务院印发《盐业体制改革方案》,要求从2017年起放开所有盐产品价格,取消食盐准运证,允许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进入流通销售领域,食盐批发企业可开展跨区域经营。这意味着,在这次改革中,打破传统的政企不分模式,是盐业改革的主攻点。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联合相关部门赴地方进行了专项调研,并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盐业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结合当地实际,从7个方面开展落实盐改跨区经营政策专项行动,这7个方面包括:规范物流配送方式、有序开展自建渠道销售、严格企业信息告知范围、明确食盐质量监测要求、严格执行食盐加碘标准、加快建设食盐电子追溯体系和规范网上交易服务平台建设等。
对于此次盐业体制改革,有专家表示,放开跨区销售和改革政府定价机制,引入竞争将倒逼食盐经营企业加快转换经营机制,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行业将迎来一轮重组兼并的热潮。
在武汉大学竞争法与竞争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孙晋看来,实行食盐专营制度的主要目的,在于确保食盐安全和战略储备,这一制度本身无可厚非,但在现实运行中却产生了巨大偏差,甚至出现盐业公司非正常纵向垄断食盐市场的不合理现象,使食盐业运行背离制度的应然状态。而在绝大多数省、市、区里,盐务局和盐业公司是“一套机构,两块牌子”,形成事实上的“利益共同体”,造成了盐业公司参与甚至代行盐政管理和执法的政企不分、以企代政的直接后果。
跨区域经营迈出实质性步伐
记者了解到,当前食盐批发企业开展跨区域经营已经迈出实质性步伐,多个地区鼓励地区外企业进入并开展食盐经营。
日前,重庆市已经确定一步到位实行政企分开,撤销市盐务局,由市经信委作为盐业主管机构、市食药监局作为监管机构;6月30日前完成盐业监管执法职能移交工作。重庆市还鼓励市外企业进入开展食盐经营,截至3月底纳入目录并予以公示的企业达到105家,初步估算已占领全市三分之一的食盐市场。改革后,重庆原有专营企业小袋食盐批发价格、销售价格同比下降38%和33%,食品价格等行业用盐批发价格、销售价格同比下降32%和36%。
同样,贵州省作为食盐的纯销区,也放开了食盐批发区域限制和批发零售价格。据贵州省经信委主任吴强介绍,已有114家省外食盐生产企业和批发企业告知进入该省展开食盐经营。2017年底前将省级食盐质量安全管理与监督职能移交省食药监管部门,实现政企分开,建立专业化的盐业监管体制。
在甘肃省的盐业体制改革方案中,甘肃将放开食盐生产、批发和零售价格,改革过去食盐政府定价机制,企业可根据生产经营成本、食盐品质、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自主确定食盐价格,各级价格管理部门只加强对食盐零售价格的市场监测,防止普通食盐价格异常波动。
四川省也放开食盐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成本、食盐品质、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自主确定。同时,要求加强对食盐零售价格的市场监测,保持价格基本稳定。
对于保持盐业市场稳定的问题,发改委新闻发言人赵辰昕说,各省区市在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中都对保障食盐稳定供应,特别是安排边远贫困地区及经济欠发达边疆民族地区碘盐供应财政补贴等工作作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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