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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报 2017年05月22日 星期一

医疗兜底破解因病致贫

■中国城市报 张芝桃 《 中国城市报 》( 2017年05月22日   第 19 版)

  因病致贫返贫是一个亟待高度重视、协同解决的难题。5月17日,国家卫计委首次就健康扶贫中的农村贫困人口医疗兜底保障机制召开发布会,罕见地在大病保险制度的基础上讨论“政策外”的再保障。

  国家卫生计生委财务司副司长刘魁指出,健康扶贫工程是国家脱贫攻坚战明确的七大行动之一,是遏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重大举措。在去年全国健康扶贫工作会议上,卫生计生委明确提出,要实施“新农合、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项医保制度全覆盖,倾斜新农合、大病保险医保政策,加大商业健康保险和临时救助对健康扶贫的支持力度,实行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即时结算”的健康扶贫政策,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

  因此,建立农村贫困人口医疗兜底保障机制,已成为健康扶贫的重点任务之一。

  因病致贫人群规模庞大

  据国家卫计委近期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贫困户中患病人数为737万人。而据国务院扶贫办扶贫建档立卡的数据,2015年中国贫困人口数为5575万人,全国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贫困户为838.5万人,建档立卡贫困户总数的44.1%。大病重病患者240万人,长期慢病患者960万人。

  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巡视员、中民社会救助研究院院长王治坤曾在今年4月公开介绍,据民政部门统计,2016年政策规定的医疗救助重点对象约6500万人,其中全国共有城乡低保对象6056.4万人,占总人口的4.5%,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497万人。

  “医疗保险已经对困难群众实现了全覆盖,但由于受用药目录、诊疗项目等方面的限制,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特殊困难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仍然较重,困难群众脱贫的健康基础相对薄弱,要求保险倾斜支付和加大救助力度的意愿强烈。”王治坤说。

  虽然,我国在2016年启动健康扶贫工程,一年来,全国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已经提高5%以上。但对于很可能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大病患者及家庭,还是需要更多的“兜底保障。所谓的“兜底保障”就是在其自身经济能力无法负担自付医疗费用时,在个人支付数额超过一定标准后,由第三方“全额买单”。

  地方“大病兜底”探索

  据刘魁介绍,目前各地的做法归结起来主要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兜底、政府直接兜底和建立补充保险兜底三种。

  其中,共有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人口184万人,占整个贫困人口总数48%,大病和慢性病患者人数72.97万人的四川,依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兜底的探索颇受关注。

  刘魁介绍,四川省从中央和省级财政基本医保新增补助资金中,按照农村参保人数和人均10元的标准,在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中专门设立专项经费用于兜底。

  值得注意的是,四川的兜底条件是“对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治疗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予以全额报销”。

  据刘魁介绍,限定“政策范围内”的前提是地方严格控制目录外费用的产生。在此基础上,2016年四川省贫困患者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3%。

  作为国家级贫困县的湖北省红安县,因病致贫的贫困户占69%,因病致贫贫困人口占61%,这61%里43%是因为疾病丧失劳动能力,18%是因为灾难型医疗支出,大额医疗支出导致贫困。

  据红安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副组长罗卫国介绍,针对现有的因病致贫问题,红安县提出了“4321”健康扶贫模式。通过健康全管理和每人建立健康档案,实施动态管理的方式,推送健康知识、推送扶贫相关政策,让贫困对象对自身的健康状况、疾病情况、救治费用、包保责任人、贫困的原因清楚明白。

  除此之外,推出“就医全兜底”机制。据介绍,该机制为四位一体的兜底机制,包括新农合基本保险、新农合大病保险,以及政府的兜底保险、民政的救助。通过兜底,实现了老百姓贫困对象因病住院实际报销比例提高到90%以上,且当年累计自付费用5000封顶,超过5000部分由政府兜底保险支付。健康扶贫实施之前,政策范围内报销费用的实际比例不足60%,所以贫困对象的医疗负担还是相当大的。通过政府购买保险将报费比例提高标准90%和五千封顶。民政对五保户、精神病人自费部分的10%实行全额报销,所以五保户和精神病人这两个群体实现了100%报销。

  同样因病致贫、返贫严重的江西的做法,则是政府每年以不低于90元的标准为贫困人口出资购买补充商业保险。

  江西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朱烈滨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基于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精准鉴别,江西统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残致贫的比例分别是45.3%、13.7%,两项合计达到将近60%。

  据记者了解,江西通过政府招标选定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机构一致的商业保险机构承办补充保险,以方便贫困居民看病报账。并明确将经过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后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包括目录外的项目全部纳入商业补充保险范围,不设起付线。

  据悉,其中个人支付的目录内医疗费用由商业补充保险报销90%,个人承担10%,个人支付目录外的医疗费用,商业补充保险承担75%,个人负担25%。

  “由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筹资标准还不高,基金运行基本收支平衡,对于贫困人口优惠保障政策优惠的力度有限。”朱烈滨如是解释江西避开基本医保而选择商业保险的原因。

  为什么不依靠大病保险制度兜底?“重大疾病保障制度还不够健全。”朱烈滨分析,江西的大病保险资金全部来源于基本医保基金,资金规模有限。同时还受到药品诊疗目录的限制,所以对重大疾病、罕见病的保障力度仍然有限。

  “我们觉得在基本医保,在大病保险的基础上,再增加一道保障线尤为重要。”朱烈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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