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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报 2017年05月15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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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城市报 》( 2017年05月15日   第 24 版)

  嘉兴市长带头旁听 “民告官”案件审理

  本报讯 5月9日,八届浙江省嘉兴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在市长胡海峰的带领下,与市政府工作部门及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县(市、区)长等100余人一起,旁听在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行政诉讼审判案件。

  这次嘉兴市政府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联席会议是规模最大的一次府院联席会议。通过旁听案件的形式,进一步树立新一届政府的法治思维,彰显建设法治政府的决心和信心。

  2016年,桐乡市崇福秀琴沙石供应站因堆场关停一事将桐乡市崇福镇政府告上法庭。 

  桐乡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第一,撤销被告桐乡市崇福镇人民政府2014年8月2日作出的《崇福镇违法砂石料加工场、堆场限期关停告知书》;第二,驳回原告桐乡市崇福秀琴沙石供应站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对于此判决,桐乡市崇福秀琴沙石供应站负责人表示不服。因此,于2017年1月,上诉至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撤销桐乡市人民法院行政判决,并依法改判。在5月9日的法庭上,双方围绕供应站合法性、崇福镇行政行为合法性等问题展开了辩论。

  胡海峰说,这次会议,参会人员扩大到市级部门、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会场也特意设在市中院的法庭上,主要目的就是变法庭为讲堂,让大家身临其境,感受法律、体会法律,进一步增强对法律、法治的敬畏之心,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同时,通过加强府院之间的密切联系,合力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与矛盾,创造更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胡海峰强调,各级政府机关领导干部,作为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关键少数”,必须在遵法、学法、守法、用法中,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将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法治理念牢牢记心上。自觉做宪法法律的忠实信仰者、依法行政的切实践行者和人民群众利益的坚实捍卫者,为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征程中奋勇当标尖,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禾点点)

  中德法治国家对话

  第十七届法律研讨会在常德举行

  本报讯 5月8日,以“面向效率与公正的现代破产法律制度”为主题的中德法治国家对话第十七届法律研讨会在常德举行。会前,湖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家毫,湖南省委副书记、省长许达哲在长沙会见了与会代表,国务院法制办主任宋大涵、德国联邦司法和消费者保护部部长海科·马斯出席研讨会并讲话。

  杜家毫表示,湖南历来高度重视法治建设。法治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也是推进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希望通过此次研讨会的举办,进一步加强中德交流,积极学习借鉴国内外法治建设的有益经验,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助推法治湖南建设,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同时,以研讨会为平台,不断深化湖南与德国在经贸、文化、旅游、环保等方面的交流合作。

  宋大涵在研讨会上指出,1986年,中国第一部《企业破产法(试行)》出台,主要规范国有企业破产的条件和程序。经过二十年的实践,2007年开始施行《企业破产法》首次将国有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纳入破产法的调整范围,确立了中国市场退出机制的制度框架,对保障各方利害关系人的权益,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起到了重要的基础性作用。最高人民法院在研究总结司法实践需要的基础上,出台了一系列司法解释,是对现行破产法的重要补充。今年是中国现行《企业破产法》施行10周年,需要根据现阶段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充分借鉴、吸纳世界各国的有益经验,深入调查研究中国实际,不断完善破产法律制度,为市场主体提供更为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制度环境,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海科·马斯表示,过去几年,德国和欧盟也在讨论破产法的相关问题,鼓励经济困难的企业尽早提出破产重整申请,从而获得第二次发展机会。虽然中德两国背景不同,但相信通过对话,交流彼此经验,共同探讨企业重整原则、司法机关的角色等问题,可以更好地完善立法,进而促进两国经济社会发展。

  (孟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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