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为从源头上杜绝南昌市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南昌市出台10项措施,在市本级、各县(区)、开发区(新区)所辖范围内所有新建在建工程建设项目全面推行农民工工资实名制监管信息化工作,到2020年,努力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目标,充分保障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
根据要求,南昌有关项目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要按规定的比例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否则不准施工。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及其按规定规范管理作为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施工许可证的前置要求。此外,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承包合同规定及工程进度或结算工期,及时计算当期应支付施工单位的工程款,并将工程款以不低于10%的标准转入农民工工资预存账户,其余部分全部支付给施工单位。
南昌市要求,对发生过拖欠工资的企业实行重点监控,项目建设单位一旦发现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将立即责令施工单位足额支付并跟踪督办到位;如果一周内未整改到位,由项目建设单位书面提请劳动监察部门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中直接支付。
十项措施具体包括:一、规范劳动合同;二、规范使用农民工行为;三、规范农民工基本信息的采集、录入、上传和更新;四、规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工资专用账户管理;五、规范农民工工资核算;六、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七、规范农民工工资监管;八、追究违规者责任;九、信用记录建档;十、强化信息化监管。
据悉,南昌市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主要面向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易发生拖欠工资行为的行业、大型项目建设工程、招商引资企业、经济开发区及产业聚集区为重点。 (刘天瑞)
上一版




放大
缩小
全文复制
上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