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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报 2017年04月03日 星期一

城市文化产业园区发展中的问题与优化

■刘金祥 《 中国城市报 》( 2017年04月03日   第 27 版)

  集群化是一种为提升竞争优势而构建的产业空间组织形式,这种组织形式呈现横向或纵向延伸的专业化分工割据,彼此具有紧密的协作性与有机的互补性,使得技术、信息、人才、政策和其它生产要素等能够得到互用共享,形成一个国家或地区新的经济增长点,而这个增长点通过强有力的政府规划建设和各方资金支持扶助,就成为产业园区。我国城市文化产业发展的主要特征和重要途径之一也是以构建文化产业园区为依托和载体,通过集群化方式推动文化产业实现快速发展。城市文化产业园区的主要构成包括复合型文化人才培养基地、文化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提供高新技术支持的研发机构、国际策划和市场推广以及信息咨询等中介组织等。理论和实践均表明,建设城市文化产业园区,创建文化产业孵化器,对推动城市文化资源的综合利用,促进城市文化产业快速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2009年国务院出台的《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提出了要“加快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建设”。近年来,我国许多城市纷纷利用当地资源优势建设文化产业园区,文化产业园区如雨后春笋般迅猛发展,但是,由于我国城市文化产业园区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和初始时期,还存在诸多亟待厘清和解决的问题。

  问题困发展

  目前国内城市文化产业园区的发展仍然存在许多问题,而且每一个问题的衍生都是急功近利的社会心理导致的结果。 

  许多城市将发展文化产业完全寄托在建设文化产业园区上。城市经济文化系统的整体性和综合性的特征,决定了其必须利用自身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确立可行的文化产业发展模式和途径。从理论上看,城市文化产业园区的发展是一个构建过程,需要相关的要件与之相匹配相适应。它不仅需要主导产业和核心企业,还需要有适当的城市文化生态环境,包括有利于园区成长的地缘位置、交通设施、区域文化资源及其城市空间组合、城市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城市科技发展水平、文化产业政策法规和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等等。如果文化产业园区的主导型产业和核心型企业属于高科技的大型文化工业,而所在城市又缺乏相应的资源禀赋、环境条件和技术支撑,那么,文化产业园区通过产业关联效应和空间扩散效应所形成的乘数效应就难以在园区内实现,甚至会引起园区的文化产业增长与所在城市相脱离,使园区变成独立于城市的“孤岛”,很难对周边地区产生辐射和带动作用,进而造成城市文化产业空间布局上的二元文化经济结构,这种情况下城市文化产业园区的生存与发展将难以为继。 

  许多城市文化产业园区缺乏科学定位和合理规划。定位是指发展主体顺应时代发展趋势、立足客观实际、遵循事物内在规律对自身发展目标进行的逻辑构想和理性设定,对未来经济文化发展具有指向性功能。规划作为经济文化未来发展的空间投影,是对未来空间资源的一种配置,也是对现有空间资源配置的一种再认识。规划深刻地揭示了经济文化发展的本质要求。规划理念的发展是在产业发展过程中自然形成的,在原来没有产业的情形下,很难对产业空间布局考虑周密详致。由于文化产业园区具有地理集聚的特征,其所承载的区域性文化产业集群能够有效地吸引相关的政府政策、金融资本和人才培训等诸方面的支持,凝聚和共享相关文化资源,形成区域性的核心竞争力,发展区域性的文化品牌,所以对城市文化产业园区必须科学规划和明确定位。目前,国内很多城市文化产业园区缺乏科学定位和合理规划,随风跟进,盲目建设。2005年以来,我国城市文化产业园区迅猛发展,数量急剧增加。仅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南京、成都、天津、青岛这10座城市规划建设的动漫和数字娱乐园区已经超过350家,而达到这一数字仅用了五、六年时间。客观地审视各地已建或将建的各类文化产业园区,不难发现产业形态相似,产业内容雷同,势必造成文化企业集群的资源分散和文化产业的恶性竞争,最终不利于我国文化产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导致城市文化产业园区缺乏科学定位和合理规划的根本原因,在于我国城市发展的行为主体简单机械地把文化产业集聚等同于文化产业集群。国外文化产业集群发展模式被借鉴到我国后,部分城市便提出了“打造文化产业集群”的发展策略,具体做法是通过文化产业园区的建设,促使文化企业在城市特定地域形成空间集中(实际上只是“产业集聚”的假象)来发展文化产业集群。真正的文化产业集群,文化企业之间的地域临近是一个相对概念,并不需要文化企业在地域上绝对的集中;对文化产业集群来说,也很难划定出一个完全确切的地域界限,在某种意义上一个城市都可以看作是整个文化产业集群的载体。一些城市在利用“文化产业集群”策略力图实现“产业集群”的过程中,只是看到了文化产业集群的表面现象,没有把握文化产业集群发展的内在实质。现在全国大小城市建设文化产业园区之风日甚一日的状况,表明不少城市过于重视有形的载体建设,忽视了文化产业无形的经济效益和精神效能。 

  城市文化产业园区的集聚效应尚不明显。城市文化产业园区的发展与壮大与一个城市的文化产业政策、制度密不可分。我们知道,文化产业园区是关联度高的文化产业集聚的载体,文化产业集聚度是由文化环境因素、文化需求条件、文化生产要素和相关的支持性产业四要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而“四要素”的激发与维护需要城市政府的直接引导和有效参与,需要城市有关部门充分发挥引领、调控、规范和监督作用。当前,由于一些城市的管理部门缺乏对“四要素”的正确认识和精心培育,导致该城市文化产业园区内入驻的文化产业类企业数量较少,且企业之间缺乏内在关联,难以形成优势互补、利益共享的经济共同体,使得文化产业园区仅仅是一个地理空间概念,而非产业高度集聚的、形成完整产业链的经济组织。

  于问题中求解

  国家应加大宏观调控的力度,严格控制城市文化产业园区的数量和规模。由于文化产业园区是提升文化产业竞争力、拉动文化产业规模化发展的重要举措,是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载体,是吸引科技、艺术人才创业和大学生就业的重要平台,也就是文化产业发展的基本途径和通行模式。目前,国内大中小城市对发展文化产业园区热情倍增,趋之若鹜,继开发区和大学城之后掀起一股文化产业园区建设热,不同层次的文化产业园区数量大幅攀升。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6年年底,由国家层面规划的各类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多达4700个,这不仅加剧了土地、环境、文化资源的紧张状况,而且使许多文化产业园区处于低水平重复性建设状态,给城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带来一定挑战和压力。因此,对城市文化产业园区的数量和规模进行严格控制势在必行。城市文化产业园区建设应当从实际出发,遵循创新竞争、产业集群规律和差异化错位化发展模式,统筹规划,科学布局,合理配置文化资源和产业分工。 

  各级政府应加大扶持服务的力度,尽快提高城市文化产业园区的科学发展水平。由城市政府对文化产业园区给予支持服务和进行把关定向,是实现其科学发展的重要前提。首先,要完善园区发展规划。文化产业发达城市的成功经验告诉我们,园区要发展,规划必先行。要按照“不求大,但求精”的理念,高水准、高起点、高标准地搞好文化产业园区的总体规划,在编制规划时既要着眼未来,体现出战略性和前瞻性,又要立足现实,体现出针对性和和可操作性;既要把握全面协调发展要求,对入区产业和企业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梯次推进,均衡拓展,最大限度地发挥园区的整体功能;又要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建立土地储备中心,预留适量土地资源,为后续发展留有空间。其次,要明确市场定位。要引导不同文化产业园区进行错位发展,努力化解当前文化产业园区建设中存在的重复建设问题。这种错位,除了根据各个城市文化产业园区的具体情况,对某些园区进行有针对性的政策倾斜和资金扶持外,还应当引导不同的园区就不同的文化产业门类进行错位发展,以减少文化产业项目的重复建设和各种资源的过度分散。第三,强化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是文化产业园区发展的“硬环境”,包括能源、交通、通讯、供水等要素。应按照“政府主导、企业经营、市场运作、多元投入、项目带动、滚动发展”的原则,建立多元化的投资机制,搭建投融资平台,多渠道解决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短缺问题。应鼓励各类社会投资主体通过投资、联营、入股、控股、独资、收购等方式参与园区开发建设,逐步进入由依靠政府投入向自我滚动发展的良性循环轨道。第四,要为园区营造良好的软环境。软环境包括政策体制、服务效能、办事效率和市场体系等要素,是建设城市文化产业园区的题中之义。城市政府要把软环境建设放在发展文化产业园区的重要位置之上,牢固树立“转变职能、简化程序、提高效率、服务到位”的理念,进一步理顺园区管理体制,大力优化园区政策、体制、服务和人文环境,为入园企业提供高效、周到、便捷、舒适的服务。第五,要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发展文化产业,最根本的在于人才。这就需要城市政府一方面要秉承“不为所有,但为所用”的原则,用优惠政策吸引国内外优秀文化人才特别是高科技、复合型领军人物;另一方面建立在职人员培训机制,引导本地高等院校加快建设文化产业重点专业和学科,引导各类培训机构、实验基地与文化企业进行合作,有针对性地培养专门文化人才。 

  城市文化产业园区应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不断做大做强文化产业集群。壮大文化产业集群,延伸文化产业链条,形成产业规模扩张的“集聚效应”和龙头企业带动配套企业发展的“雁阵效应”,是发展文化产业园区的设想和归宿。城市文化产业园区应结合各自的产业定位,根据内容生产集聚、产业链条培育、初创成熟分层等原则,遵循一定的市场调查和经济依据,按照文化产业内容分类、功能分类特征,实施错位战略,推进产业梯度发展。首先,要明确文化产业园区定位。真正意义上的文化产业园区,必须对园区的功能和特色有明确的定位。一座城市往往集聚了多个文化产业园区,每个园区的定位只有坚持专业化、差异化、特色化,避免同质化和恶性化竞争,才能增强各园区的生命力。其次,要构筑园区内完整的产业链。文化产业园区应通过有效的管理机制和中介组织,最大限度地整合共享资源,形成创新能力和创新网络,实现高度专业化的分工和合作,在园区内加强上下游企业的互补合作,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放大集聚效应,最大限度地提高园区整体竞争力和产业实力。第三,要培育以内容产业为核心的文化产业新业态。目前以数字技术为载体的内容文化产业正在迅速崛起,并以惊人的速度不断更新和广泛渗透。第四,要强化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园区内的文化企业要在利用高科技不断开发原有文化品牌派生品和衍生品的基础上,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对文化品牌进行版权登记和商标注册,建立产学研知识产权联盟,编制自主知识产权的主要产品名录,在文化品牌受到侵权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同时,开展大范围、高层次、多频率的知识产权交易,努力向国外输出中国文化品牌版权,逐步扩大在国际市场上的占有份额。 

  (作者系黑龙江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

城市文化产业园区发展中的问题与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