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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报 2017年04月03日 星期一

“互联网+”在“一带一路”上大有可为(经济茶座)

■黄震 《 中国城市报 》( 2017年04月03日   第 07 版)

  “互联网+”是互联网经济的下半场

  互联网经济是信息化在全球引起产业变革的产物,信息通讯技术迅速影响人类的经济社会和日常生活日趋明显。这个过程是互联网信息技术渗透的过程,我们可以称之为“+互联网”。过去被称为电子化、信息化、网络化或数字化的,可以看作是互联网经济的上半场。在电子化、信息化、网络化、数字化完成之后,技术成果的影响主要方向不再是技术渗透,而是技术渗透之后产生的溢出效应。 

  互联网信息通讯技术已经成为整个人类社会的生存环境、资源条件和基础设施。“我们正在集体迁移到互联网上”。这就是“互联网+”出现的溢出效应,可以说是互联网经济的下半场。当前正处在互联网从渗透到溢出的拐点和转折的过程之中。

  互联网正在改造传统经济和生活模式

  大家已经习惯了在电商平台上购物,就是互联网对传统零售模式进行的一个改造。 

  互联网也改造了人们传统的交通出行模式。当下中国正红火的各种专车、快车和共享单车,就是借助于互联网对传统的出行模式做出的一个巨大改变。 

  除了实体经济之外,互联网对于传统的虚拟经济的盈利模式也产生了巨大的改变,特别是对于金融教育医疗等领域近年来通过互联网金融、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等形式,极大地推动了金融普惠、教育变革和医疗改革事业。所以,“互联网+”的巨大潜力于价值已经成为举国上下的共识。

  跨境电商在“一带一路”上有巨大潜力

  总体说来,目前跨境电商已经出现了很好的苗头和模式,无论是在进口、出口还是进出口双向,跨境电商都做出了有益的探索。我国代表性平台,天猫、京东、唯品会等等也成为行业代表性平台。 

  目前我国国内的电商模式已渐趋成熟,相应的物流仓储支付结算等配套设施和技术也相应完备。具备了模式复制、对外输出的可能性。而“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对于基础设施建设、商贸往来有着巨大的需求。所以,在“一带一路”上,我们既要加大跨境电商的零售业务接口业务的发展,也要加大跨境电商对装备出口、金融服务等工作的支持力度。 

  我国在跨境电商方面还是遇到了一些新的问题。比如说仓储物流方面会遇到不同的政策,特别是物品通关问题上与海关密切相关。在支付结算方面,与不同国家不同的货币政策与管理密切相关。第三是跨文化交流的语言文字沟通问题,与国内贸易大不相同。

  制度创新促“一带一路”跨境电商发展

  最近,我国的跨境电商由于受制于有关的税收政策以及海关的政策,目前跨境电商存在溯源难、假货多和监管缺失等问题。所以,需要我们进行制度的创新,通过跨境电商更好的服务于“一带一路”建设,优化我们有关政策和措施。 

  我们认为应该运用柔性监管理念应对跨境电商的新问题。今年3月21日商务部网站发布了促进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平稳发展的新监管模式。明确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个人物品”的性质;强化电商企业的主体责任,以及建立风险应急处理机制。标志着我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依然处在培育观察期。 

  我国批准了一批跨境电商零售试点城市,今年试点城市从10个扩大到了15个。我们认为,应该让这十五个城市和“一带一路”沿线的有关国家连接起来,加大试点的广度和深度,探索出以电子商务为先导,包括物流仓储、支付结算,税收海关政策的调整。 

  (本文根据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教授在2017年博鳌亚洲论坛·华商圆桌会议上的发言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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