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深圳市海绵城市规划要点和审查细则〉的通知》。该通知显示,深圳市已成功申请成为2016年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为从规划层面有效推进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市规土委组织编制了深圳市海绵城市规划要点和审查细则。通过海绵城市建设,深圳市将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计划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
据深圳市规土委介绍,深圳市将高标准推动海绵城市建设,构建完善的城市低影响开发系统、排水防涝系统、防洪潮系统,并使其与城市生态保护系统相结合,逐步建立“制度完善、机制健全、手段先进、措施到位”的管理体系,从而实现缓解城市内涝、削减径流污染负荷、提高雨水资源化水平、降低暴雨内涝控制成本、改善城市景观等多重目标,构建起可持续、健康的水循环系统,有力促进绿色生态城市的建设,探索新型城镇化道路。
海绵城市概念的形成及实践,折射出政府在城市规划建设观念上更科学的转变。作为中国最富创新活力的城市之一,深圳对于新观念的接受和运用总是走在国内城市前列,能够在与国内其他城市的竞争性评选中脱颖而出,成为全国第二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既反映出深圳市委市政府在观念上的与时俱进,也说明深圳具备海绵城市建设的现实条件。
实际上,早在2009年深圳就决定全面加强深圳低影响开发雨水综合利用管理工作,这也是海绵城市建设理念的雏形。多年来,深圳在对水资源进行综合利用管理方面的努力从未间断,初步形成了适应南方气候特点的生态保护和维护机制,为海绵城市建设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根据此次发布的《深圳市海绵城市规划要点和审查细则》,在海绵城市建设目标方面,深圳市将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大鹏新区等条件较好的地区力争不低于75%。计划到2020年,除特殊污染源、地质灾害易发区外,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进而实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
此外,《深圳市海绵城市规划要点和审查细则》还对海绵城市建设的多个方面规划了总体目标。水生态方面,计划加强蓝绿线的划定和管理工作,基本完成“三面光”岸线改造,恢复河湖水系的生态功能。水环境方面,计划有序推进点源、面源的治理工作,保障地表水环境质量有效提升和水环境功能区达标。水资源方面,计划加强雨水、再生水、海水等非常规水资源的利用工作,有效补充常规水资源,提高本地水源的保障能力。水安全方面,计划有效防范城市洪涝灾害,内涝灾害防治标准达到50年一遇,城市防洪标准达到200年一遇。
深圳之所以这么热衷于海绵城市建设,不可否认有其客观压力。由于深圳人口密度大,产业密集,城市化程度高,本地水资源匮乏,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用水量不断增长,河流水环境日趋恶化,水资源紧缺和水环境污染问题已经成为深圳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的重要制约因素。要想实现城市建设发展的目标,就必须破除一切阻碍。深圳先后出台了《深圳市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深圳市治水提质工作计划(2015—2020年)》、《深圳市海绵城市规划要点和审查细则》等一系列制度,从做好顶层设计入手,针对痛点对症下药,坚持以高标准、高质量开展海绵城市建设,推动城市全面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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